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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根据国际足联和香港足协有关代表香港特区参加国际足球比赛球员资格问题达成的协议,目前在香港参加甲级联赛的“国援”---内地球员将有机会以香港特区足球代表队成员的身份参加包括世界杯在内的国际足球比赛。香港媒体称,这个消息对香
港足坛和内地“国援”来说是“双赢”的结果。
据悉,香港虽然在国际足联拥有独立会员的身份,但由于香港在1997年7月1日以后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因此香港足协认为,在国际足联有关国家或地区代表队球员资格条例中的“公民”一词,已经不适用于香港的实际情况。而国际足联于近日接受了香港足协提出的“居民”的定义,以此界
定可以代表香港特区参加国际比赛的球员资格。
据香港媒体5日报道,来自中国内地的球员将是“新条例”最大的得益者。因为,根据“新条例”第三款的界定,香港快译通队的冯继智和萧国基以及晨曦队的张兵这三名“国援”,均有机会被香港队主教练利沙云选入香港代表队,出战明年三月份开始的2002年世界杯外围赛。
利沙云4日也表示:“由25名球员组成的香港代表队中目前出现了不少伤兵,因此,我们将会根据‘新条例’的有关条款考虑递补球员的人选,其中,冯继智和张兵将是主要考虑的对象,而萧国基则因为香港队目前已有三名门将,因此暂不在考虑之列”。
[附] “新条例”规定,以下5类人士今后可以代表香港特区参加国际足球比赛:
1.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其所持证件为特区护照或印有三粒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拥有中国公民身份但已在香港作长期居住或逗留。所持证件为印有三粒星的香港身份证。
3.非永久居留香港的中国公民。所持证件为香港身份证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是香港身份证明书。
4.持中国国籍或英国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所持证件为英国(海外公民)护照。
5.任何国籍但已长期在香港居住超过七年、或其配偶或子女属香港居民而在香港居住满三年的人士。所持证件为印有 U符号的身份证。(何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