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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表示,将为因公去世的排球名将朱刚付给预计为3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朱刚也成为第24位因意外受伤死亡而获得保险理赔的运动员。
1999年10月18日,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签署协议,开始对所有国家队运动员在训练、比赛及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险保障,其最高保险金额高达7.2亿元人民币。根据协议,此后在保险期内,所有国家集训队现役运动员,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发生运动伤残保险事故的,每人可获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偿,而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最高可获赔偿60万元。同时,即使在非训练、比赛时发生意外伤害的,每名运动员也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其离开国家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