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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为何能让全世界的球迷疯狂?
昨天圣安东尼奥马刺主场与休斯敦火箭的比赛就给了这个问题最好的注解。比赛整整进行了48分钟,也让球迷们整整享受了48分钟。两个球队都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让比赛的每一刻凝固,让每一秒都成为了经典。
论实力,火箭应该要稍逊一筹,马刺拥有两名全明星球员罗宾逊和邓肯,他们犹如两座“铁塔”屹立在3秒区内,远不是已迈入暮年的火箭“精神领袖”奥拉朱旺能够抵挡的;但火箭也有优势,他们强在外线,弗朗西斯和莫布利两位小将不断用花巧又不乏实用的控球、百步穿杨的3分射术和屡屡的精彩上篮让整个体育馆沸腾到了顶点,观众的呐喊声让我担心马刺的体育馆能否经受得住如此强烈的冲击。
两队球员好像是把昨天的激战当成了一场表演赛,不难看出他们已经完全把比赛胜负的压力抛在了一边,惟一要做的就是向球迷们奉献出一场精彩的篮球赛。他们的比分一直缠绕在一起,你来一次力拔千钧的灌篮,我来一个“四两拨千斤”的远投,你有一次中投得分,我又一次上篮得手。观众的激情完全被弗朗西斯们的作秀点燃,我相信,只要看了这场球赛的球迷,不管你在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你都会感到心潮澎湃。
在我们的CBA还充满了比赛胜负的功利色彩的时候,NBA的球星们已经达到了另外一个高度。在追求名利的同时,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球迷都达到享受的巅峰。奥拉朱旺在对邓肯的一个关键球的防守上失误后,我们看到的只是他对着观众的微笑;在莫布利经过一连串“花哨”的过人后起跳,在空中又做出一连串让人惊叹的空中换手动作上篮不进的时候,他把皮球揽在手中跳得很高,并做出将球狠狠砸向地面的动作,但是他没有砸,因为他知道他要对得起观众,此时观众们已经疯狂了,他们是在为莫布利而疯狂,因为他们的眼睛感受到了一种用任何语言都难以形容的美,也许这就是“篮球之美”。
有机会享受这样的比赛,证明我很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