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中国足坛的官司现在是越来越多,5支甲B球队被足协进行了处罚,虽然他们认为不公道,但他们无奈不能走向法庭,而社会反映强烈的假球黑哨、行贿受贿等问题,至今也是司法介入困难,以致足协的工作非常的被动。
中国足坛的官司这些年已经明显呈上升的趋势,从当年的隋波事件,到沈渝之战,又到今天的5支甲B球队和近70名队员被处罚,一桩桩,一件件,由于没有司法的介入,至今仍是非难以说清楚。当年法国马赛队和意大利一些球队因队员涉嫌打假球,都是司法介入认定后,两个国家的足协才给球队以降级和相应的纪律处罚,对法国和意大利的做法,中国足协为何不效仿一下。
足协联赛部主任杨一民认为,这主要是我们的国情与他们不一样,中国虽然现在正在逐步走向法制,但有些法律规定现在还不能达到所有需要,如这次中国足协对甲B球队的处罚,如果司法介入了,要定性他们为消极比赛,可国家法律却没有对消极比赛的相应处罚规定,即使有《体育法》,里面也没有处罚的刑期。对消极比赛的认定,公安机关就要投入力量进行追查,即使有了说法,估计最后也无法定刑。
所以,从现状看,我们也只能按照现有的、大家认可的行业规定来约束球队和球员的行为。另外,从国际足联来说,他们也不希望司法介入足球事务,据了解,国际足联将在明年成立一个体育法庭,专门来处理球员与俱乐部、球员与足协、俱乐部与足协之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以及足球比赛中发生的各种纠纷,现在国际足联已经要求各会员协会推荐体育法庭的“法官”人选,中国足协也接到这个通知。
而且,从德国、英国的一些经验看,他们国家虽然法律比较健全和完整,但也很少介入足球事务,在足协下面也是有一个带有相对独立性的体育道德法庭,有关足球的问题,都要到这个法庭去解决,而不能提交到地方法院去解决。
但是,如果司法总是不介入,不能给那些总是想利用一些手段牟取私利的人威慑力,这对中国足球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其实,司法介入曾有过一次很好的契机,当年的沈渝之战,事实已经完全清楚,如果公安机关介入的话,是很容易查清楚的,可惜我们错过了。
杨一民说:“中国足协并不是反对司法介入,但客观地说,司法介入现在的确有一定难度,我们只能在司法还没介入的时候,依然用大家都认可的行规来制约圈内行为,明年国际足联体育法庭建立,有些规定可能会与国家的法律规定相违背,可我们既然与国际接轨,也只能认可去执行,这就是足球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