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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城街头有一条消息让很多人感到诧异:马健申诉已被法院驳回。然而,17日天下午,北京市朝阳法院法官透露,关于马健官司的事情完全不是这样,并特别约请本报独家澄清这条消息。据悉,马健诉奥神侵犯姓名权一案将于下周五开一个预备庭。
朝阳法院承办此案的审判长于智远法官告诉记者,这个消息中至少有四处不对:其一,“马健申诉”的说法不对。申诉是指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满,可以向终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而消息中的“申诉”明显是“起诉”的误用。其二,法院根本没有驳回马健的起诉。
于智远法官介绍说,马健起诉奥神的案件是今年1月5日立案,按照法定程序,1月8日向被告奥神俱乐部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民诉法规定,被告可以有15天的答辩期,目前答辩期还没有过,法院除了进行证据保全等行为外,不可能采取进一步的诉讼行为,所以不可能在此期间对双方进行调解或驳回起诉。
另外,传言中提到,“法院经鉴定马健在那份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所以驳回了马健的申诉”,而于智远法官表示,因为答辩期未满,现在尚未进入鉴定程序,更谈不上鉴定结果的真伪。
目前,被告方尚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计划下周五上午开一个预备庭,让双方交换证据,并调查整理本案争议的焦点。这也是流言的最后一个错误:“法院认为球员和俱乐部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条文支持。”于智远法官表示,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合同问题如果出现纠纷,我国的《劳动法》、《合同法》都可以适用,谈不上没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