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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韩国队相继淘汰意大利和西班牙队,关于裁判问题的议论可谓铺天盖地。几乎所有媒体群起攻击裁判帮韩国队“抢劫”,连曾经因“上帝之手”受惠于裁判的马拉多纳这回也“忘恩负义”地批评裁判,后来,国际足联裁委会赶紧站出来,辩称本届杯赛裁判基本合格、偶有失误。虽然足球裁判有时被称做“绿茵法官”,但裁判从英语字面揣测似有“参考者”之意,而英语中法官一词确也有裁判之意,不过一般用在类似选美、歌咏比赛等项目。
作者暂无途径考证为什么裁判一词取“参考者”而非“法官”。但可以理解的是,首先,球赛不是冲突,不是官司,不需要斡旋人和法官。球赛是一种娱乐,更接近一场演出。裁判不必判定谁“非法”,谁“道义”,谁必须“取证”等,裁判尽量想让演员演得精彩一些,情节更紧凑一些。所以,裁判在没有政治、法律和道德压力的情况下应该给双方提供可信的“参考”。
然后,裁判不是战术大师,而是战略大师。裁判在场地上不可能像后来电视慢镜头重放的那样看得准确无误,就像指挥家并不会盯住乐队里某个演奏员的演奏细节,而是掌握整个乐队的演奏节奏。同样,裁判的注意力有时更多地用来调控比赛的气氛和进程。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近日建议,以后的裁判尽量多用退役球员,这恐怕也是为了提高裁判对细节的把握。但现在,比赛双方千万只能“参考”裁判的行事,别太较真细节。另外,裁判与指挥家在“感情用事”上有共通之处。指挥家在场上那种强烈的宣泄感和表现欲明显糅进了其本人对音乐的理解,而裁判在场上也难免有感情的诉求欲。比喻说,喜欢某个球星,也是为了该球星走得更远,在出哨时就可能照顾点。又比喻说,裁判也会有“同情弱者”的心理或者“杀富济贫”的偏见,或者裁判也难免有种族、民族以及信仰等局限,这些都会体现在哨音上。
还有,裁判有时候也像教育家。有些裁判对不良行为的苗头不是动辄掏牌,而是给予预先警告和规则教育。有些裁判在双方队员发生摩擦时,及时将双方“捏合”到一起,让他们互相道歉并友好握手以释前嫌。更多的裁判在有队员受伤倒地时及时鸣哨中断比赛,也有裁判在某些队员轻度的假摔时,幽默地示意他们赶紧起来。当然,裁判成为“恶魔”的可能性也存在。奸臣玩弄权术、法官徇私舞弊、体育官员受贿等也时有耳闻,裁判“黑哨”也成为公开秘密。很难保证,少数裁判受名利的诱惑或者其他难言之隐的压迫不做出有违公平竞赛原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