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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晚节不保,在最后一刻被国安连扳两球逼平!最后时刻的失球固然有一定的自身原因,但徐云龙的进球确实有很多令人质疑的地方。
赛后,根据比赛监督的记录以及电视录像显示,这个进球应属错判。赛后,记者找到了赛场监督所做的本场比赛的记录,上面清晰地显示徐云龙的进球时间在第94分钟,而比赛监督给出的补时时间仅有3分钟。主观上说,如果不是裁判员延长的补时时间,徐云龙的进球根本不会发生,而大河到手的3分也不会变成一分了。同时,这粒入球本身也有手球嫌疑。
赛后电视录像也显示,当高健斌将球扑出后,徐云龙是用手停下了皮球,然后射门成功。但为何当值裁判却对这样的情况视而不见?这不得不说是川京之战的一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