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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是比较过时的一个词语,大体指那些喜欢家长里短,交流一下哪里的菜便宜了,谁家的小子娶了谁家的姑娘诸如此类的一类人。今天的小康生活基本上把人培养成了“小资”,小市民们没什么市场吆喝了。
有小市民心态的还是大有人在。看过不少有关足球负面事件的报道,恩恩怨怨,蜚短流长,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比较各个媒体的报道,从字里行间细细品味,才发现有真有假,有添油有加醋,好像在七嘴八舌的女人堆里为一个案件取证,须半天才听个明白。早些日子,看到了有关鲁能俱乐部王超的家庭暴力事件的报道,叙述了男主角暴力对抗自己的媳妇和自己的丈母娘的故事,文章是按照人们对足球的一贯心理定势叙述,读者也免不了按对足球运动员一贯的心理定势去阅读,好在这类新闻太多,读完了懒得拍案而起,不过还是对王超的“暴行”愤怒不已。
社会上打老婆甚至打老岳母的男人比比皆是,新闻有新闻的原则,足球运动员打老婆才是新闻,报道这样的事件无可厚非。新闻还有个原则,就是报道要公正、客观。王超家庭暴力事件的报道客观不客观呢?事隔多日,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了后续报道,记者采访了所有的当事人,都让他们尽情发了言。把所有的发言联系起来看,看出这是一件典型的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公说公理——媳妇常常让自己下跪呀或者无理取闹呀什么的,婆说婆理——他要动刀子啊仗着自己拳大胳膊粗啊什么的,一个巴掌拍不响,至少看出,以前的报道对王超是不公平的,几乎肯定是有失偏颇的报道。最初的报道,不分青红皂白地站在了受害者的立场上,没有追究事情的由来。
足球圈里不争气的人和事的确太多了,但不能因此一棍子把圈里的人都打死。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人犯了案,媒体一定要等法律去下结论,一个足球运动员惹了官司,媒体也不能越俎代庖去断案。王超事件的报道,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足球报道的状况:太浮躁,喜欢不负责任地看热闹,甚至干脆就是起哄,惟恐天下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