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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7月26日开始的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在运动员收入和竞赛规则上将有重大变化。
首先,乒协对运动员的赛季收入作出了“限薪”规定。参赛选手的收入按基本工资、劳动报酬、成绩奖金的比例和分级标准计算,每个级别的税前基本工资标准为:特级18至20万,一级最高8万,二级最高5万。享受特级工资待遇的须是上届奥运冠军和上届世乒赛冠军;享受一级工资待遇的条件为:奥运会进入前3名、前世界冠军、亚运会进入前3名、2002年全国锦标赛单打进入前8名。新赛季的乒超联赛,运动员在俱乐部除30%的基本工资稳拿外,其余70%的收入都要靠成绩来获取。一个赛季下来,特级球员的俱乐部总收入被限定在68万元以下。
对运动员(含具有“自由人”身份的世界冠军)的正式转会、赛季转会、临时转会的形式作出了有关申报、审批的规定;对每个超联俱乐部运动员的组成作出了不得全部是他省(市、自治区)转会来的规定。
不过,最大的变化是竞赛办法。
一是每场团体赛采用原世乒赛女团“考比伦杯”赛制。每场五盘三胜制,前后两盘为单打,第三盘为双打;二是双方排名第一位的选手不允许出现在第五盘,使两队第一主力在前四盘遭遇的可能性超过50%;三是双方任何一名选手只能出场两次(不分单、双打),而不像过去靠一名超一流选手打一盘单打、一盘双打和一盘金球赛制胜。这将使实力均衡的球队受益,有利于年轻选手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