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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曲乐恒向张玉宁进行索赔一案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当时据当事人曲乐恒介绍,法院将在近期择日开庭。但昨日,记者获悉此案又出现了波折,由于一些原因,和平区法院欲将此案移送到东陵区法院审理,但曲家对此并未认同。
当初,曲乐恒向被告张玉宁户口所在地所属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已经正式立案。昨天,为曲乐恒代理此案的律师胡安潮向记者介绍,和平区法院现在欲将此案移送到侵权行为地所属的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对此胡律师认为“作为原告方,曲乐恒既可以选择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地的法院,这是曲乐恒的权利”。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当事人曲乐恒,据他介绍,和平区法院欲将此案移送的原因在于张玉宁当初随辽宁队的主场迁移,在北京居住已超过了一年,所以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应该视为其新的管辖地,基于以上原因和平区法院不能审理此案,因此欲将此案移送至侵权行为地所属的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曲乐恒表示不能认同,据他介绍,昨日他已经去和平区法院就此事进行了交涉,并将按照规定于今日向和平区法院提交张玉宁在京居住未超过一年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