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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周举行的总经理沈阳峰会上,《男子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正式出台。今年8月27日,足协方面已经出台了《男子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其后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其中最大的制度性建设,就是针对由于国脚伤病而产生的足协、俱乐部和国脚个人的责、权、利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通过明文规定的形式来解决这一“三角债”问题。
“大羽事件”推动保障措施
该文件的第三部分“如何处理国家队队员的伤病问题”实际上是全文的核心,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如何保护国脚不受伤病的困扰,确保国家队和俱乐部两方面的利益,而直接引发这一焦点问题的“导火索”就是李金羽的受伤事件。
在即将出台的这份规定中,足协方面特别强调:如果在国家队训练和比赛中受伤而影响回俱乐部参加联赛的球员,有权享受俱乐部球队上场比赛球员的待遇;如果因国家队训练和比赛中受伤而无法参加俱乐部训练和比赛,在伤愈前的当年度内,有权享受俱乐部球员的平均待遇。此外,足协方面还表示,从明年起将为每一位国脚买两份保险,一份是意外伤残保险,另一份是医疗保险。
影响上述条款出台的原因和背景来自很多方面,但最直接的导火索就是李金羽的受伤事件,以及随后辽宁俱乐部和中国足协方面的一番交涉。在国家队出访美国的友谊比赛中,李金羽被海地队后卫严重侵犯导致重伤,无法参加辽宁队今年的联赛,而这一阶段正是辽足俱乐部冲击中超的关键阶段,因此法律博士出身的辽宁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数次向足协申请增加外援名额,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条文规定,因此无法付诸实践。也正是李金羽事件的直接推动,导致足协将出台相应条款来弥补这方面的制度“真空”。
主要确保国足利益
在确保了国脚个人和所属俱乐部利益的基础上,如何保证国家队的训练比赛不受到国脚伤病困扰呢?事实上,这也是围绕国脚伤病问题展开的三角关系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这份即将出台的《男子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因伤病不能参加国家队本期集训的球员,自国家队报到之日起到国家队集训结束后两周内,不能参加国内联赛(经指定医院确诊并得到国家队书面批准的除外),俱乐部违反此项规定,相关比赛给予弃权处理。而对于国字号球员而言,在国家队集训期间训练不全力以赴,严重违反队规和在国际比赛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的,除国家队给以处理外,也要在联赛中给予处罚。早在米卢时期,就有缺席国足集训的球员一转眼就在联赛中频频进球,判若两人的表现让米卢非常恼火。而在国家队集训和比赛中,出工不出力的国脚也为数不少,一些俱乐部也为了局部利益想尽办法不让球员在国家队用尽全力。
在去年的亚洲青年锦标赛中,更有年轻球员淡漠国家队比赛,只想着尽快回国打联赛挣钱。这些行为和想法都让中国足协非常恼火,而哈恩三期和四期的集训现状,更让足协和国家队教练组着急上火,多名球员因为伤病而无法正常训练比赛,严重影响了国足实力。《规定》统筹各方利益
《男子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还将对国内赛事安排、国脚工资标准等问题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规定》第一条就表示要“协调国家队和联赛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指出国家队和国奥队比赛期间,足协杯照常进行,而U20和U17国家队比赛期间各级联赛不受任何影响,照常进行。对于国脚们的正常工资收入,该规定并没有明确提出标准,只是强调要保证国字号球员的收入,此外,国家队球员在转会的时候,中国足协会在转会系数上给予适当的倾斜,而国奥球员则暂时不被考虑在内,因为由于年龄限制,国奥球员转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