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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在天津泰达队和南京有有队进行的足协杯赛之前,天津队外援荷塞被告知其中国职业联赛参赛证中没有地方足协的公章而不能参加本场比赛,尽管天津队最终依靠点球战胜了对手,但不能否认,荷塞的缺阵让天津队中前场的实力大打折扣,万幸的是天津队最终获胜,假如由于荷塞的缺阵而导致比赛结果出现闪失,真不知该把责任归结于哪里。
由于今年实行了中超赛制,中国足协对于各队球员参赛资格问题提升到空前高度,在中国足协制定的有关各队参赛队员的审查标准中明确提出:执法每场比赛的裁判要特别注意各队队员的参赛证中有关公章的问题。在此项标准中,中国足协出台了很多政策,其中包括每名参加比赛的队员的参赛证中要有该球员所属俱乐部公章、所属地方足球协会公章、中国足协对该球员注册的专用章、中国足协对该球员参赛资格审查专用章等四项证明,涉及国内球员转会的还要附上该队员原属俱乐部转出证明和现役俱乐部转入证明,这几项规定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该球员的上场资格。
足协杯赛在上周六全面打响,在赛前,派往各个赛区的比赛监督特意向执法裁判宣布了这项执行极为严格的规定,并且严格制度,要求执法裁判必须根据规定核实比赛队员的参赛证。
外援荷塞无疑是这种新制度下的“牺牲品”,但这并不是荷塞的错误,而是泰达俱乐部工作人员在此事上犯了“经验主义错误”,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外援加盟的俱乐部正常出具其国际转会证明,并经中国足协许可便可上场参赛。这些年来国内各俱乐部运作此事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不料想新规定的出台,让许多人措手不及。
记者从市足协了解到,在足协杯开始前,市足协竞训部工作人员意识到荷塞的参赛证缺少公章的问题,特意向泰达俱乐部咨询此事,但由于种种原因,泰达俱乐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本以为有了正规的国际转会证明便可高枕无忧,疏忽了此事的办理,直到球队抵达南京,这个代表荷塞能参加中国联赛的“上岗证”中依旧没能盖上天津市足协的公章,还好昨天的比赛仅是向来都不被人关注的足协杯赛,对此,市足协表示,球队回到天津后,荷塞的参赛证中马上加盖这个“要命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