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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需要的运动员?
1月27日,田亮被暂时调整出国家队。
“一和娱乐圈沾边,那些曾经的美好,大家都看不到了!”田亮向记者抱怨。在此之前,他一再努力向外界解释:签英皇不等于退役,不等于进娱乐圈,“签约内容规定我的所有时间安排都要为跳水让步”,但这样的话显然在他近期频繁出现的各种活动面前显得苍白。
做运动员还是做商业(或娱乐)明星?田亮本来希望徘徊于两者中间。
“这个决定不是体育总局而是游泳中心自己做出的,中心有这个权力自己安排队员名单,但它不是处罚。”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位官员向记者澄清这个通告的性质。
从某种角度说,国家跳水队的这个决定也许是比“惩罚”更严重——他们不再需要田亮了。
“田亮在2004年奥运会应该说是个失败者。”熟悉国家跳水队的一位知情者坦言。田亮在雅典奥运会上只拿到双人跳台金牌——顶多算半块金牌,而在分量最重的单人项目上只拿到铜牌,“从比赛经验、裁判印象到他的赛前状态,田亮没有理由输;但他偏偏输掉了。这说明他在专业上的地位已经下降。而胡佳这样运动员的出现,使中国跳水队已不需要田亮”。
“不客气地说,田亮甚至成了中国队的‘鸡肋’;相反,他进入国家队管理上的麻烦会更多,管理者也担心这样的明星运动员在管理上有很多麻烦,对小运动员也有不好的示范作用。”
在跳水队或其他运动队,似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四年一次的奥运大赛后,会有一个相对松散的调整时间,对跳水队这支为中国军团拿下过20块金牌、立下赫赫战功的“梦之队”而言,这个时间会有默契地被延长。比如伏明霞、熊倪也正是在悉尼奥运会后利用这段时间参加了大量的商业活动。“但本届国家队的任务是打好2008年在家门口举办的奥运会这一仗,提前集中,要求必然会很高,这也是‘田亮事件’的背景之一。”这位知情者介绍。
被看作与田亮错误性质基本相同的郭晶晶最终的结果却不同,不少田亮的拥趸对此愤愤,认为有失公平,究其原因,除了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对外表示的“郭晶晶已认清所犯错误”之外,“中国女子跳板成才率不高,除了郭晶晶和吴敏霞之外后继乏人”,这或许是仍被需要的郭晶晶与田亮的最大不同。
商业解读
“商业”或许是“田亮事件”最表面、也最显性的解读之一。
“从商业角度看,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是一个分水岭。”北京电视台资深体育记者房学锋说。在此之前,奥运冠军得到的奖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政府奖励和以霍英东为代表的海外基金性质的奖励,“这一部分奖励不论名气、只按冠军头衔分配”。此后,特别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以后,奥运明星开始有了第三笔收入:商业活动和广告费。而这部分收入的标准制定更多的靠“明星价值”而非体育价值,所以,“冠军和冠军之间的身价可能有天壤之别”。
“商业活动则名目繁多,比如楼盘的开盘仪式、商业中心的剪彩等,相对广告这种比较规范的市场行为来说,参加商业活动这部分收入‘不规范、不可控’,显得更隐性些。”“对田亮来说,他的商业活动又来源于三部分:一是经过跳水队和游泳中心同意的;二是田亮通过商业公司(英皇)代理的活动;三是田亮从不同渠道自己接的‘活’。”一位熟知跳水队内情的知情者透露。
对于第一部分,“田亮的所有活动都要经过周继红”,“我曾见过周继红为田亮、也是为中国跳水争取更多的利益,艰难地和商家谈判”。这位知情者特地强调“周继红功不可没”。田亮的身价从最初的50万、80万元到后来的100万元直至更多,与周继红的努力不无关系。而第三部分,田亮出于朋友情面应付的成分居多,“没有严格的身价之说,所以大部分是些‘小’钱”。
目前矛盾的焦点恰恰集中于第二部分——田亮通过经纪人参加的商业活动的管理和收入问题。
据说原是李宁公司的一个模特刘韬,以“田亮的经纪人”身份出现在许多场合中,但游泳中心主任李维波告诉媒体,“国家队运动员不允许有经纪人”。所以在中国跳水队,刘韬的身份只能被含糊地说成“田亮的一个朋友”。
“经纪人的存在比较符合商业规范,但在中国,体育几乎是计划经济仅存的几个角落,体育市场不健全,也不允许个人有经纪人。”据知情者介绍,几年来,田亮所有商业活动的收入都是和游泳中心、中国跳水队平分,彼此受益。但在雅典奥运会后的假期里,田亮在没有通报主管的中心和国家队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单飞”了一些商业活动。
“田亮被开,还是他的活动和负面影响的问题。代理人是明文不能有,但刘韬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代理人的作用,英皇也明确表示代理海外广告权,这是绝对不行的,运动员的商业活动不能个人处理,必须由中心出面,中心行使代理人的权力是无可厚非的。”
“国家,应该有田亮产权的代表权。”国家体科所研究员、社科院经济学博士杨跃说,“田亮的价值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奥运冠军的价值,这一部分是国家赋予的。运动员的培养在我国完全是由国家一手包办的,而运动员个人也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他们的商业权利也应该属于国家,特别是奥运金牌是我国体制的产物,以国家动员能力来为运动员个人取得金牌,产权承载人也是国家。”
“经纪人,与体育总局一定存在巨大矛盾。我们是非职业体育,田亮不能靠跳水来养活自己,而目前中国除了足球,大多数的体育项目对于运动员自身是无法可持续发展的。他们退役后,必须转行。而我们国家在培养运动员的过程中,采取了专业运动队的机制,这样产生了两极。一边是拿不到成绩的运动员,他们的人力资本积累内容完全是运动,运动能力不发展,他们就没有其他可用的能力。另一级就是世界冠军了,他们的个人商业价值远远大于其运动带来的个人收益。”
现在,中国运动员的最大问题是“产权私人化”,田亮事件或许是这一矛盾的最好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