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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香河中超委员会会议上,中国足协提出,将本方对中超公司控股的百分比由20%上升至36%,一旦如此,俱乐部总控股百分比将降至64%,这意味着,按规定,各俱乐部即便态度统一,也难以对未来中超公司的提议进行最后决策,因为他们所持股份之和也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二,这让与会各老总们有些不满。
中国足协与各俱乐部在尽快成立中超公司上达成了共识,但涉及到利益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在1月的足代会上,足协曾表示未来中超公司足协将控制两成的股份,其余归各俱乐部所有,盈利所得将按此比例分成。而《公司法》也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照1月的会议结果,俱乐部如果保持一致,就将对中超公司的议案有决定权,可以真正当家作主。但随着谢亚龙出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足协的态度也有所转变,特别在中超公司谁来主导这个问题上,足协方面倾向于“独揽大权”,于是有了前天香河的新提议。
但众老总们随即发出了质疑之声,辽足执行董事张曙光说:“这是在数字上做文章,按照公司法,达不到三分之二股东的同意,就不能决议,这样足协就可以否掉俱乐部的提议了。”上海国际总经理王国林说:“这个事情需要开会商量,足协只是提了,还没有最后定。”而鲁能总经理董罡的态度更直接:“这不合理,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