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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锋较其他位置更具统治力的说法已经被一次次证实,自从1947年以来,有21支夺冠球队中的得分最高球员均是阵中的中锋,当然在经过了NBA的不断革新,中锋也出现了各种身材和体型的,韦斯-恩希尔德身高刚好只有199公分,而穆雷山则高达230公分,马考雷体重仅为71公斤,奥利维尔-米勒和奥尼尔的体重实在难以估量,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中锋是一个非常极端化的位置。北京时间7月26日,福克斯体育的著名撰稿人查里-罗森就进攻和防守两方面来分析了NBA中锋的演变过程,在他看来姚明实在是当今联盟中难得一见的中锋——
进攻:
在篮下靠打早已成为了中锋的职责,但回到1920年,高个球员的价值却仅仅只在于抢篮板以及跳球,当时的中锋身材通常在187至194公分,不过腰围和力量在那时要远远比身高更重要。有趣的是,几十年前的篮球并不像现在这样,进攻中,中锋最多也就站在罚球线附近而不会走入篮下,不过凯尔特人是当时最先对此进行变革的球队,在迈阿密的一场比赛中,凯尔特人开场便以30-1领先,因此他们有机会利用剩下的时间进行一些传球演练,而这时194公分的中锋亨利站了出来并且提出了一个令当时人都感到惊讶的建议,“我当时自愿呆在篮下。”他说:“这样对手就难以阻截我们的传球,我们在这之前就尝试过几次,很奏效,我的队友们可以先将球传给我,然后再由我传回给他们,当我接到球时,对方的防守球员会移动到我的右侧,我要做的就是向左转,跨一步后上篮将球投进,当然,在那时我们并不知道该这么做,但这就是NBA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靠移动支点来完成的中锋式进攻。”
自从那之后包括凯尔特人在内的许多球队都很快的意识到大个球员越是靠近篮下,那么他们的投篮得分就越简单,另外还能够靠身体优势抢到更多的前场篮板,而之后的20年里,像乔治-迈肯这样的中锋已经统领了整个比赛。
如今有关大个球员霸占篮下的法则仍然奏效,然而想靠迈出一步便轻松得分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代中锋必须通过提高钩手、脚步移动、转身跳投以及移动中扣篮来给使自己得分,但这样一来,当球落在一位具备得分能力的中锋手上时,对方的防守将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自从像奥尼尔这种一冲到底根本无人能防住的情况发生后,防守方也被迫做出了一些调整,这便引发了之后的双人包夹,同时那些高得分能力的大个球员也承担着面对强度最大的防守的重任。
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位中锋都喜欢在内线死抗乱打,他们中的一些甚至更偏爱在禁区外接球,比如布拉德-迷勒、拉弗伦茨、米利西奇、福斯特、博格特等,这些球员具备一定的中距离射程,同时也是非常有效率的传球手、掩护者或吸引对方防守的人物,中锋拉出禁区的一大好处就是将对手的防守也同时吸引了出来,这样可以使队友更加轻易的突破至篮下。
当然如果能够内外结合,那相信就是中锋中最可怕的人了,姚明就是非常少有的具备内外线实力的中锋,他可以给对手的防守带来最大限度的威慑,另外斯塔德迈尔的敏捷似乎也是另外一种中锋降临的征兆,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自己本身便具备这一素质。
防守:
比尔-拉塞尔的职业生涯证明了任何一支具备夺冠实力的球队都需要像他这样一位能够靠封盖来给对手施加压力的中锋,他在防守理念上的革新是一再强调中锋并不是要去防守球员,因为是去阻截进攻方的投篮,在这期间,他使对手惯用的上篮转换成了跳投,并且让封盖这个原先只是偶然发生的事变成了一种美妙的艺术,但中锋尽管可以封住许多球,不过仍然可能会是一位糟糕的防守队员,因为当一次封盖机会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时,他们往往会在错误的时间里离开自己本应该防守的球员而去多管“闲事”,像莫宁、戴伦姆伯特、卡曼、钱德勒都是经常犯这种错误的典型代表。
对于一位封盖者来说,拥有一双长臂以及爆发力比身高来的更为重要,像奥尼尔和姚明这两位大个在起跳前必须将自己的完全收紧,因此他们只能勉强算作具备这类实力的球员,而一旦没能把握好的话,结果往往是那些切入到篮下的球员遭到非常严重的犯规。
不过任何事都很公平,一位中锋在防守方面所能产生的效用归根结底还是要取决于他有多坚强,因此不少球员都渴望证明自己的韧性,“当大卫-考温斯还是位新秀时。”老尼尔森回忆道:“他就介绍了一种比赛给我看,很简单,两个人抱在一块相互撞脑袋,直到一个人投降为止,我并不因此而嘲笑考温斯,而在这之后当有其他球员不愿意打太久球时,我们还是会逼迫他们去打球。”无论如何,中锋总是所有位置中最显著的,因为他们通常都站在最当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位优秀的大个球员始终要比一位优秀的小个球员来的更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