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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局长韩振铎昨天就我市第一部地方性体育法规——《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正式实施发表了谈话。
韩振铎说,这是事关全市1000多万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计划在我市的推行和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特别指示,强调要把这件造福百姓健康、提高全民素质的工作作为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几年来,体育部门认真落实立昌书记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下,群众体育工作呈现了“政府领导、社会推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亲民、便民、利民”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构成。
目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43%,市民体质监测系统已经形成,在社区、乡镇配建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1200余个,可供群众健身锻炼的体育场地设施达到8952片,面积达2300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达到了2.275平方米。兴建了体育公园、市民健身中心及山野运动基地等一批规模大、功能全的时尚健身设施。建立各类群众体育社团60余个、体育俱乐部及市民健身指导站4000多个,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21000余名,全市100%的街道建立了社区体协,研究并向广大市民推广了100多项科学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方法。在全国率先创立了“社区体育”、“假日体育”、“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健身网络”和“体育景观”等理念,研发并向全国推广了《市民广播体操》、《健步运动标准》、《职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和体育公园、社区轻型体育馆建设等一批研究成果,兴建各类健身场所达到1200多家,为适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适应日益增长的群众健身需求,做出了体育应有的贡献。
《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全民体育健身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对于各级体育部门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和推动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条例》实施后,我们一是要充分利用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举办群体活动的组织水平,特别是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的进程。
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健身场地设施,更加深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大中小型并举、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积极扩大市民群众的参与率,努力打造更多的群众体育品牌。同时要继续大力组织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儿童体育和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大力支持部队开展军营体育活动,让体育走进家庭、融入生活。
三是要切实将我市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组织好、实施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要继续加大群众健身设施的投入,为广大市民群众健身锻炼提供更多、更大的平台。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滨海新区体育健身公园,使全市的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建有健身设施,达到天津人均体育活动占地面积3平方米的目标。
五是要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社区体协、乡镇体协、行业体协和社会体育辅导站、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进一步发展和健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努力促进我市的市民健身活动向更为普及、更加科学、更加时尚和更加深入发展,提高健身锻炼的档次和水平。
六是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立法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条例》,体育局作为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尽职尽责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把主要精力花在抓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依法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更加蓬蓬勃勃、广泛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