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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刀见红,总比我自横刀好。以命相搏,总比独孤求败好。百花齐放,总比孤芳自赏好。高手不畏过招,而畏独己。所以,同样是金牌,卡尔斯鲁厄的这一块远比杜塞尔多夫的含金量高。60米,从7秒53到7秒42,0.11秒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但至少意味着刘翔可以多蹿出一米!而这一切,只因他身边多了一个脖子上金光闪闪的罗伯斯。
其实,刚跑完三个栏的时候,我甚至认为刘翔又要输给这个古巴小子了。因为刘翔在斯图加特的失败已经证明:几乎缩短了一半的跑道,会让他的后程冲刺优势缩小到几乎乌有,反而让起跑和前三个栏的小问题被放大成命门。但这一次,刘翔赢了——在罗伯斯准备起速的时候,刘翔已经加速。百分之二秒,刘翔的领先优势或许只有半个鼻尖,这肉眼难辨的距离却包含着太多提高的因素——从反应时间到前三个栏跟紧罗伯斯,再到途中跑抢先加速。毫无疑问,因为斯图加特之败,因为技术稍显粗糙但平跑速度和爆发力惊人的罗伯斯,逼得刘翔把血红激素的分泌调整到极点!如果没有罗伯斯“火上浇油”,刘翔的职业生涯的纪录里最多是添上一个平庸的冠军,第四次打破亚洲纪录的时间估计还要延后。
也因为这个含金量极高的金牌,让我们有心情作这样的调侃:如果罗伯斯摘下脖子上足有半斤重的金链子,刘翔能不能赢还真难说了。的确,这个20岁的古巴小伙子太可怕了!刘翔20岁的时候,110米栏的成绩刚刚稳定在13秒10左右;号称刘翔“一生的敌人”的杜库雷,20岁的时候也不过在雅典奥运会半决赛昙花一现地跑出13秒06。而罗伯斯在去年就已经4次跑进13秒10。单看同期的战绩,罗伯斯已经站在了刘翔和杜库雷的肩膀上。
所以,罗伯斯很自然地成为刘翔的又一个“一生的敌人”。这几乎已经成了我们的习惯,只要是能对我们构成威胁的,统统被划到“敌人”这一对立面。就像姚明,跟奥胖的对决还没结束,我们又先后树起了斯塔德迈尔甚至格雷格·奥登这些“一生之敌”。但有时候,敌人就像鸡血,比战友更能激发斗志和创造力。就像姚明在跟奥胖的一次次对决中修炼成NO.1,刘翔也是在跟新老“敌人”的交手中逐渐成为绝顶高手。从菜鸟到高手的过程,其实就是打碎偶像的过程。出道时以超越李彤陈雁浩为目标的刘翔,不是在逐一把偶像们打败后才扬名立腕的?直到2004年夏天,他把阿兰·约翰逊、特拉梅尔、阿诺德、加西亚统统甩在身后,才恍然大悟——谁说黄种人不可以拿世界冠军?!
没有对手才是绝世高手最大的悲哀。如果没有“魔术师”只有伯德,NBA是否还会迎来八十年代的中兴?如果没有托马斯威尔金斯坎普马龙等人的围追堵截,乔丹是不是也要失去很多经典的光环?所以,对刘翔来说,可怕的不是出现了一个罗伯斯,而是没有罗伯斯的出现——在阿兰·约翰逊阿诺德逐渐隐退江湖、杜库雷被伤病折腾得泯如众人的时候,罗伯斯意义不仅是一针鸡血一条鲶鱼,更是一块醒目的指示牌,让刘翔的目标始终坚定,让他完善自我的过程有的放矢,让起跑途中跑的每一个技术细节都更完美,然后用更完美的冲刺撞线2008!
正因为如此,在卡尔斯鲁厄击败罗伯斯,刘翔突破的意义远大于所谓的“复仇”。在刀锋上疾跑犹如奔走于江湖,手中有刀是一种境界,心中有刀是更高的境界。因此,要感谢上天赐给刘翔这么一个敌人——如果对手是蚯蚓,乌龟也会睡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