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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谢力强):2007年5月15日,在天津市奥足办大会议室,第29届奥运会足球比赛天津赛区办公室、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了“支持奥运法律在行动”——奥运项目法律服务《合作意向书》签订仪式。
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天津市奥足办主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谢德龙,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天举等领导同志出席仪式。司法局、律师协会、奥足办相关干部、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谢德龙、高从善、王天举分别代表市奥足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确定以市律师协会所属法律机构做为我市奥运项目法律服务团,旗下资深律师代表为我市奥运项目提供包括常年(总体)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咨询、草拟审查合同、参与项目谈判、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公证、司法鉴定等无偿的、志愿性的法律服务。
谢德龙同志讲话指出,能否保证奥运会筹备工作的质量,能否办好奥足赛,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都与法律保障息息相关。做好奥运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贯彻“廉洁办奥运的”精神,都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他认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此时此刻主动为我们提供无偿法的、志愿性的法律服务非常必要和及时,为我市今后奥运筹办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增强了我们成功办赛的信心。
目前,我市迎奥运氛围热烈,城市装点及市容规划、城市标识规范、旅游饭店规划、交通管制规划、医疗卫生及食品监督、文明礼仪宣传等都已启动,全市各有关单位都积极投入到奥运筹备工作的实战中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无偿为我市奥运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义举,更是锦上添花,体现了我市各行各业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市奥运事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