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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做出处罚决定,对深圳队提出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取消其本赛季的公平竞赛奖评选资格,同时还责令深圳队写出书面检查。之所以做出上述处罚,是因为深圳队在上周日中超联赛与陕西队的比赛中,擅自变更已在联席会上确认的参赛服装,从而导致开球时间拖延了14分钟。
在8月12日进行的中超第15轮陕西队主场迎战深圳队的比赛前,深圳队擅自将原定的黑色比赛服变更为白色比赛服。当主裁判询问深圳队时,深圳队解释说黑色比赛服部分丢失无法凑足11人的服装。在比赛拖延了14分钟后,比赛监督和主裁判竟同意了深圳队继续比赛的要求。在比赛过程中球迷和主裁判很难分辨双方球员,深圳队的这一做法给裁判执法、电视转播、球迷观看比赛都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了比赛秩序。
据了解,深圳队不愿穿黑色比赛服出场的真正原因并非球衣数量不够,而是因为当时天气十分炎热,深圳队所穿的黑色比赛服吸收热量,更容易消耗队员体能。不管是何种原因,深圳队这种无视规则的行为都应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