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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总体计划安排和江西省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计划,经北京奥组委火炬传递活动瑞金组委会推荐,瑞金市消防大队郭光阳同志光荣当选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
郭光阳同志于2005年任江西省赣州瑞金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在他的带领下,全体官兵大力传承和弘扬“红都”精神,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管理促警、文化塑警”,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出色地完成了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辖区42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诸多荣誉。200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基层建设标兵大队”荣誉称号。郭光明本人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被评为“全省消防部队十佳优秀消防卫士”、“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
“我入选奥运会火炬手,感觉自己非常幸运,觉得自己距离奥运更近了,我会加倍努力。同时我将更加积极的传播奥运知识、弘扬奥运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奥运、为祖国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郭光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