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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前国脚陈永强遇袭被砍案有最新进展,两涉案凶手王维剑、曹伟曾参与寻衅滋事持刀枪围攻工厂,深圳中院近日终审判决,两罪并罚,王维剑、曹伟分别被判刑7年半、5年半。据悉,两人袭击围攻陈永强,并非受雇于人。
前国脚陈永强遇袭被砍案发生在2005年6月11日凌晨4点半。判决材料显示,当时,陈永强和妻子任志梅、妻弟任志勇在罗湖区凤凰路半岛酒家吃完宵夜后,与曹伟、王坤发生争吵,因此,曹伟、王坤与陈永强、任志勇发生打斗。曹伟随即致电朋友王维剑,随后王维剑等三人冲进餐厅内,挥刀将陈永强头部、背部、右前臂多处砍伤,任志勇的头部等多处也被砍伤,事发后,王维剑等人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永强的损伤构成重伤,任志勇的损伤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