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5年6月发生的“陈永强被砍案”,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维剑、曹伟分别被判刑7年半和5年半。事情终于告一段落,陈永强说:“希望事情尽快过去。”
根据判决书所述:当天凌晨4时,陈永强与妻子、小舅子在罗湖区凤凰路宵夜。因为喝了酒,陈永强与妻子就“谁来开车”发生口角。两人的争吵引起围观,并造成陈永强妻弟与曹伟发生了争执,陈永强也加入了打斗。曹伟后叫来王维剑等人,在酒家门口将陈永强砍成重伤,其妻弟轻伤。
在死亡线上挣扎后,陈永强于5个月后回到绿茵场,今年更穿上了10号球衣。不过在8月8日客场对长春队比赛后,陈永强暂时离开球队,在家养伤。法庭作出判决后,陈永强表示:“凶手得到了惩罚,而我也从中吸取了教训。我不想再提了。现在只希望好好考虑下一步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