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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体育讯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昆明市台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绅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指定器材:
“绅迪牌”球台(广州绅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11日至15日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昆都撞球俱乐部
七、比赛项目:
1、普尔9球男子个人赛
2、普尔9球女子个人赛
八、参赛资格:
年龄在12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公开报名参赛。
九、参赛办法:
1、参赛选手务必于2007年10月5日中午12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昆明市台球协会提交报名表(传真0871-4110399);
2、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十、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双败淘汰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2、第一阶段男子抢9,女子抢7。男子前16进入第二阶段,女子前8进入第二阶段;
3、第二阶段男子抢11。女子抢9,直至决赛;
4、第一阶段采用轮流开球,第二阶段采用胜方开球;
5、比赛限时45秒出杆,每位选手每局比赛中可申请延时30秒一次。剩余10秒,裁判员提醒一次,剩余5秒,裁判员读秒;每场比赛每位选手可申请暂停一次(5分钟)。
九、奖励:
男子: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2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0,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3,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
女子: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5,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2,5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1,5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500元(女子报名人数需超过32人,此条方为有效)
十、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杨俊安
仲裁委员:张晓冬吕康明卫兵
裁判长:吕康明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
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请于10月10日(16点前)到昆明市昆都撞球俱乐部(昆明市新闻路100号)报到。
联系电话:0871-4110399
联系人:李勋阳
十二、参赛经费:
1、每名参赛选手向赛事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元;
2、参赛选手全部费用自理;
3、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三、参赛要求:
1、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2、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3、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4、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5、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6、参赛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7、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8、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9、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
10、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11、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