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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体育讯北京时间10月23日,中国足协做出违规违纪处罚决定,取消西藏惠通陆华俱乐部在中国足协的中甲俱乐部注册资格,同时还取消该队弃赛运动员2008年的转会资格和禁赛一年,并且还要对西藏惠通俱乐部罚款10万元人民币,对于弃赛造成的一切损失将从西藏惠通俱乐部在中国足协的保证金中扣除。
事情的一切原委还得从今年的8月4日中甲联赛第14轮说起。由于西藏惠通俱乐部呼和浩特足球队聘任王珀为该俱乐部的总经理,许多该队球员听说后情绪极为激动,甚至因为王珀的到来而不愿意为呼和浩特队上场比赛。
8月4日下午,原本中甲联赛延边队主场与呼和浩特队的比赛将在延边人民体育场进行,但是赛前一小时呼和浩特队大部分球员离队出走并通过相关渠道表示因为王珀的到来而不愿意为球队比赛,在经过俱乐部紧急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延边队与呼和浩特队的比赛未能如期举行。该事件发生后,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向中国足球协会提出,由于自身原因,俱乐部不再继续参加2007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剩余的所有比赛。
昨天,中国足协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后做出处罚决定。具体处罚条款如下:
一、取消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在中国足球协会的中甲俱乐部注册资格;
二、对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罚款10万元;
三、取消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弃赛队员(名单附后)2008年运动员转会资格,并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足球比赛资格一年(自2007年8月8日-2008年8月7日);
四、因弃赛给相关赛区和俱乐部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拖欠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经核实确认后将从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在中国足协的保证金中扣除;
同时,中国足协也在处罚决定中说明,呼和浩特队2007年已经参加和未参加的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比赛成绩,将依照《2007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规程》中的相关条款处理。也就是说,呼和浩特队未参加的中甲联赛一律判0比3负于对手,而已经参加过的中甲联赛,如果对手以3比0甚至大于这个比分取胜的话将以实际比分为准,如果对手小于3比0甚至平局输球的话,那么也将判对手3比0取胜。
另外,中国足协此次对于呼和浩特队弃赛球员做出的处罚也是最为严厉的一次,不仅禁止2008赛季的转会资格,同时还对弃赛球员做出了禁赛一年的处罚。而如此严厉的处罚基本上断绝了这些球员的职业生涯。
附取消西藏惠通俱乐部明年转会资格和禁赛一年球员名单:
郑国、梁皓、韩德明、李根、邹正、张明、寇军、王通、李起来
(不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