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介绍,为缩小城乡差距,拉动城乡经济增长,全面改善民生,我省于2005年启动了三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对所辖各区市三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验收。从有关数据档案资料和现场来看,我市市区和各县级市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环境保护相关的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成绩突出。
据介绍,三年整治行动中,青岛市区及各县级市通过控制煤炭含硫量,深入开展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烟气脱硫,部门联合执法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工作,在能耗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确保了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并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措施,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全市绝大多数河流、近岸海域水质明显改善。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深化流域、区域、镇村的截污、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街道、河流两岸、城乡结合部、老城区、乡镇、社区(或村庄)的环境面貌普遍有了改观,并带动了土地、房产、农副产品价格的快速增值。环境质量、环境面貌的改善也为市、区(县)、乡(街道)、村(社区)赢得了众多荣誉,全市建成为全国首个副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群,38个乡镇获国家环境优美镇称号,一大批乡镇、社区、村庄还获得省级优美镇、国家级绿色社区、生态文明示范村等称号。(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