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场激烈对抗的体育比赛里,失误很正常,也是允许的,因为运动员毕竟不是机器,而这恰恰为“假球”提供了滋生的空间。除非是像意大利电话门那样,拿到了电话录音,否则当事人一口咬定只是普通的技术失误,便可以轻松地为自己开脱。
1999年著名的渝沈之战,郎效农抛出了著名的“证据说”,当时被认为是对涉假者有意“偏袒”,但时至今日,“证据说”被证明确实是打击假球黑哨无法突破的瓶颈。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就不能认定当事人打假球,人们甚至只能隐晦地将假球称为“默契球”,将嫌疑人称为“问题球员”。
之后的几个赛季,尽管时常会有令人怀疑的“假球”出现,但苦于“死无对证”,人们只能“望假兴叹”。直到2004年,为了遏制队内的“假球”现象,重庆力帆老板尹明善“创造性”地发明“陪审团制度”,即组织一个由11人组成的专家组,对比赛进行评审,看是否有问题球员。此次,武汉俱乐部虽然喊出严厉处罚的声音,但最终也只能采取圈内默认的方法,即“陪审团”制度来处理。
用“怀疑”的方法决定一个球员的清白,自然很难令人信服,而且打错板子冤枉好人的几率很大,而且在与俱乐部的抗衡中,球员绝对处于弱势地位。可这就是中国足球生存状态的组成部分,如果有谁要为此埋单的话,那只能是中国足球的环境,还有球员自己的职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