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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功购得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门票的公众购票人注意了,若想转让开幕式门票,今天17时前,请抓紧填写转让申请,变更身份信息。
根据《关于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转让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采取实名制购票和入场政策。购票人如需转让门票,须提前办理转让手续,每张门票仅限转让一次。门票转让受理的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各仪式前25天。对于奥运会开幕式来说,2008年7月14日17时为转让受理的截止时间。
购票人如有转让需求,可到中国银行代售网点领取或到奥运官方票务网(www.tickets.beijing2008.cn)下载《门票转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个人信息,粘贴受让人照片,连同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中国银行代售网点。
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转让申请时,提交人须出示身份证。转让人的信息必须与原始购票人已经提交的信息相一致。
转让完成后,奥组委不另制新票,受让人持原始门票入场,转让、受让双方须自行完成门票的交接。购票人对开/闭幕式门票转让方面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票务中心询问,电话(010)952008。
门票转让受理截止时间:奥运会开幕式:
2008年7月14日17时奥运会闭幕式:
2008年7月30日17时残奥会开幕式:
2008年8月12日17时残奥会闭幕式:
2008年8月23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