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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普斯总共已经赢得了14枚奥运金牌了,超过了任何一项运动中的任何一位奥运选手。但那些沉甸甸的金牌真的就能让他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奥运选手了么?或者说虽然菲尔普斯的成绩令人印象深刻,但他在奥运历史上还没有那么崇高的地位,只能被认为是最伟大的游泳选手而已?
这绝对是北京奥运会上的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话题。迈克尔·菲尔普斯在泳池里取得的成就是否真的比田径场上获得9枚金牌的卡尔·刘易斯和帕沃·鲁米更伟大?或者说比1980年在普莱西德湖举行的冬季奥运会中,从500米到10000米,在所参加的五个项目上获得全部金牌的速滑运动员埃里克·海登更为伟大?
在1936年的柏林夏季奥运会上,就在希特勒的看台前,杰西·欧文斯将自己的运动生涯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他一举夺得了100米、200米、跳远和4x100米接力的4枚金牌。在大肆宣扬‘种族优劣’的希特勒的眼皮底下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欧文斯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运动家的风度,让他成为了全世界运动员崇拜的偶像。这是否是菲尔普斯在一项运动上的统治所不能及的呢?
菲尔普斯自己则回避了这场争论。在周四的时候,他说:“我想的只是游泳而已,我不会去考虑这些事情。”
国际奥林匹克历史学者学会的副主席大卫·沃利金斯基,认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奥运选手当属刘易斯和鲁米。他的观点是:像游泳和体操这样的赛事,因为设有更多的个人项目,比起田径等比赛来说获得多枚奖牌的难度要小的多。而且大部分国家的高水平的田径选手要比游泳运动员更多,因此想要在田径赛事上取胜更不容易。
刘易斯连续赢得了4届奥运会的跳远项目上的金牌,同时还在100米、200米的短跑、4x100米的接力项目上一共获得了5枚金牌。赛跑运动员是在垂直方向上做着竞争,比起在水平方向作竞争的游泳选手来说,比赛对他们身体的消耗更大,更考验运动员们的心脏和肌肉。
游泳选手不仅能恢复的更快,而且在重要的国际赛事里,通常他们的比赛轮次会比赛跑选手要少。刘易斯不仅要参加许多轮的短跑预赛,还要在跳远项目中克服巨大的地心引力。运动员在跳远着陆时就好比忽然跳出一辆时速高达25英里的卡车。
大卫说:“几乎没有人能够在连续四届奥运会中赢得同一个项目的冠军;卡尔·刘易斯做到了,而且一共还获得了9枚奥运会金牌。”
伟大的芬兰长跑选手鲁米,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一共赢得了9枚奥运会金牌和3枚银牌。在1924年的巴黎奥运会上,他在不同距离的长跑比赛中赢得了五枚金牌,其中1500米和5000米两项比赛之间仅相隔90分钟的休息时间。对此大卫的评价是:“那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芝加哥论坛报》曾经报道过14届奥运会的菲尔·赫什,将菲尔普斯列为第六伟大的奥运会选手。在赫什的榜单上排名前五的运动员分别是刘易斯;鲁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为前苏联赢得了18枚奥运奖牌,其中包括9枚金牌的体操运动员拉瑞萨·拉提尼娜;在1980-2004年间为前东德和德国赢得过12枚奥运奖牌,包括8枚金牌的皮划艇选手费舍尔·施密特;在1984-2000年间连续五次为英国赢得一枚金牌的赛艇选手史蒂夫·雷德克雷夫。
赫什说:“刘易斯没有像菲尔普斯参加这么多的接力项目;假如田径赛场上也能有4x200米的接力,或者是类似于混合泳接力这样的项目呢?他一定会再多拿几块金牌的。我选择鲁米,是因为他已经取得了这么高的成就,而且在1932年还因职业选手问题失去了第四次参加奥运会的机会。拉提尼娜,她留下的纪录已经足够说明一切;费舍尔·施密特在皮划艇赛事里坚持了24年,该项赛事对体力要求如此之高,所以做到这点尤为不易。”
曾经参加过1960年罗马奥运会的游泳比赛的来自蒙特利尔的国际奥委会成员迪克·庞德,认为要比较各位奥运冠军们谁更伟大是个很难的问题,但对他来说,欧文斯无疑他们中最突出的那个。
庞德说:“菲尔普斯的优秀无可置疑。他是最伟大的奥运选手之一。虽然我更欣赏集体项目,但就个人表现来说,如果菲尔普斯最终能够实现一届奥运会8枚金牌的梦想的话,那他就真的在游泳这项竞争激烈的项目上获得了绝对的统治。”
来自《波士顿环球报》的约翰·鲍尔斯,已经报道过16届奥运会了。在他的眼里,菲尔普斯就是最伟大的奥运选手。鲍尔斯说,尽管马克·施皮茨在1972年的慕尼黑奥运会上赢得了7枚金牌,但他只参加了蝶泳和自由泳两个项目,而菲尔普斯一个人就游了四种泳姿,更加全面,更不容易。除此之外,菲尔普斯还必须要经历更多轮次的预赛。
鲍尔斯说:“他在雅典时赢得了8枚奖牌,这一次又完成了8枚金牌的目标,相对承受的压力比谁都大,所以我更肯定了菲尔普斯的成功。他在北京要参加17场比赛,施皮茨在1972年时的最大竞争就是他自己的队友,但今天全世界的游泳水平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他的对手更多更强。菲尔普斯的赛程也排的很满,从早上到晚上都有比赛。他一天可能要参加两场比赛,而且都表现出色。田径选手们则不必天天高密度的参赛。菲尔普斯还要在早上进行决赛,这也是之前从没有过的。所以我将他排的这么高的地位。”
或许对于菲尔普斯的最大争议就在于游泳和田径上不同距离的转换。游泳运动员每游一英里,相当于赛跑选手跑四英里(短跑的速度大概比游泳要快上5倍)。比起赛跑选手来说,菲尔普斯有着超级强大的有氧代谢能力,得益于他高强度的训练量,最高的时候一天游泳的距离要超过9英里。美国游泳的运动科学主管索科洛瓦斯说:“给田径短跑选手安排的训练以短距离为主,他们更重视的是速度的训练,而非耐力上的培养。造成的结果就是短跑选手的恢复速度很慢,因为缺乏足够的有氧代谢能力。如果采取不同的训练方式,也许就会有所改观。但菲尔普斯在经历这么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后的恢复能力,依然令人吃惊。”
索科洛瓦斯认为只有23岁的菲尔普斯还有足够的机会去成为最伟大的奥运选手。他说:“如果菲尔普斯能够在四年后的伦敦奥运会上继续赢得更多金牌的话,那将更完美了他在泳坛上持久不衰的神话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