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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大型体育赛事,对“偶像”而言都意味着注定会发生变化:旧的偶像或者魅力依旧,或者轰然倒下,新的偶像则横空出世。田径场上视比赛为“儿戏”的牙买加人博尔特,泳池中实现了包揽8金“神话”的美国人菲尔普斯,我们中国拿到了第16个冠军超越了李宁的体操老将李小鹏,以及平了李宁在一届奥运会中独得3枚金牌纪录的小将邹凯,等等,都属于北京奥运会诞生的新偶像。
无论是哪个领域的偶像,一旦受到热烈追捧,如超女风行时的“玉米”、“凉粉”们那样为之如醉如痴,就属于偶像崇拜了。当然,这是从今天的意义上来说的。按照人类学家林惠祥先生的定义,偶像崇拜属于原始宗教的一种。原始宗教包含许多崇拜,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鬼魂及祖先崇拜,同时包括偶像崇拜。而彼时崇拜的偶像,不像今天这样是对真正的人,而是对以土木或金石所制成的“人”。像气势恢宏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就是原始意义上的一种偶像。彼时的偶像崇拜是把偶像本身当作神灵或神灵寄托之物,跟后来的主要是针对人的,以及今天主要演艺界、体育界的偶像崇拜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偶像的概念什么时候悄悄完成了由“假人”向“真人”的转换,可能会是个有趣的研究课题。
宋朝的时候,黄庭坚就有把苏东坡当作偶像追捧的意味。邵博《邵氏闻见后录》载:“赵肯堂亲见鲁直(庭坚字)晚年悬东坡像于室中,每早作,衣冠荐香,肃揖甚敬。”有人对黄庭坚说你们俩其实差不多,不用那么恭敬,黄庭坚则离席惊避曰:“庭坚望东坡,门弟子耳,安敢失其序哉?”所以邵博认为,人们动辄以“苏黄”并称,“非鲁直本意”。
崇拜偶像,表现出来的自然是恭敬,反之就会是另外一种结局。我们还是不说真人说“假人”吧。吴三桂王滇时建了座功德庙,以泥塑四大金刚为题征诗,有位官员写道:“金刚本是一团泥,张牙舞爪把人欺。人说你是硬汉子,你敢同我洗澡去!”结果被吴三桂认为“刺己”,竟要了那人的性命。这是对泥偶像不敬的态度;对木偶像来说,洗澡无疑是敢了,但也有新的问题。元朝大画家王冕家的房子挨着一座神庙,这老兄就近水楼台,“爨下缺薪,则斧神像爨之”,拿庙里的木头神像当柴烧。明朝的陆起龙借读僧舍时也干过这种事,而且干得更绝,“偷狗作馔”——这在佛祖面前已经是大不敬了,还要“辍伽蓝代爨”。他自己也毫不隐讳,美滋滋地作诗曰:“夜半犬羹犹未熟,伽蓝再取一尊来。”
这些陈年旧事今天拿出来当笑话讲讲,茶余饭后添点儿佐料罢了。而在任何时候,旧偶像的倒下、新偶像的竖立都是不可避免的。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对新偶像所取得的成绩,我以为还是要有一点理智的态度。美国媒体就给菲尔普斯泼了冷水,说他得金牌固然最多,但还远非最伟大的运动员。我们这里对运动员的一时辉煌,也不要无限引申其“意义”,甚至把一位运动员在一场赛事中的胜利上升到了一个地区精神如何的高度。那应该是互不搭干的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