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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的“奖金门”事件没完没了。11月17日,游泳中心对于芬的奖金问题做出说明,并列出账目清单。对于这份清单,于芬提出了诸多质疑。昨天上午,于芬委派律师再次来到体育总局监察局进行协商,并继续要求监察局就调查结果给予正式的书面答复。
“奥委会奖励给冠军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的奖金总额是多少?发放教练员奖金依照什么规定和标准?就同一运动员,我和其他相关教练员的奖金按什么比例分配?奖金发放程序、发放人、代领人及相关单据为什么没有经过我核对?伏明霞的奖金分配没有账目明细,除了分给我的,其他奖金是如何分配的?”于芬现在简直成了“十万个为什么”,她似乎怎么也没法弄明白这笔糊涂账。让于芬不解的还有游泳中心提到的银行存折,因为她根本没有看到。“游泳中心出具的银行存款单据,不能证明那笔钱确实发放到了我手中。谁开立的账户?谁取走了奖金?谁销的户?”于芬表示,应该根据银行原始凭证等相关票据进行追查。
在游泳中心公布的账单中,并没有周吕鑫和林跃在2006年世界杯上应得的那一笔。“当时离开我一年的周吕鑫获得男台单人冠军,离开我两年的林跃获得男台单人亚军和双人冠军,奖金近5万元。游泳中心声称2006年奖金尚未申请下来,这我就不明白了,2007年的奖金都已经发放了,怎么2006年的还没有申请下来?”不仅如此,劳丽诗获得雅典奥运会女子双人十米台的奖金也没有于芬的份儿,据悉这笔奖金超过30万元。游泳中心的解释是,劳丽诗是从广东省跳水队进入国家队的,后来到清华大学训练是广东方面与清华大学跳水队建立了合作培训方式,是代为培养,因此计算奖金时的输送教练应为广东省教练员。“周吕鑫、何姿等同样是联合培养方式,为什么他们的成绩就算我的呢?”于芬质疑道。
从1月份递交检举信,至今已经过去了10个月,早已经超过了信访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但是于芬依然没有收到监察局的正式书面答复。告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超强的耐心和恒心。这注定了于芬要耐心地等待,等待一个时机,讨回属于她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