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根伟先生授权天津则立律师事务所潘海涛律师,针对目前有关网站对于根伟恋情的虚假报道通过北方网发表声明。
目前,众多网站相继登载于根伟与某女艺人婚恋的消息,此类不实报道系故意误导、欺骗社会公众,诋毁于根伟公众形象之行为,给于根伟先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本律师严正声明: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网站之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相关网站应立即删除并不得再次刊登或转载有关信息。否则,于根伟将授权本律师对侵权网站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手段。
声明人:天津则立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潘海涛
2009年5月5日
编辑: 刘欣 北方网-体育节拍 2009-05-05 23:47
此地五音三百两 人正不怕影子歪 ~!
这还不容易,让民政局出份证明不就得了。
嗨关于泰达信息越多证明更多人关注泰达了
离婚是真的吧
[641500]网友: ip地址:[60.30.68.*]于2009-05-06 16:29发表评论:
那天还看见根伟去他老丈人那呢~~~~还纳闷原来新闻是假的。。。。
哥们儿,你知道的还真多呀。
好么,越描越黑啊
该
宋丹丹说过:没有绯闻的名人不是名人证明于根伟很有名
好么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