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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琳与女星张宁益的离婚风波被炒得沸沸扬扬。有媒体更是爆出,两人的离婚官司闹上了法庭。
《成都商报》报道称,据《2005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达到了290万。2008年马琳在夺得了北京奥运会男单冠军之后,价值更是迅速飙升,《2009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达到了850万元。由此算来,马琳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夺金之后与张宁益结婚的五年时间中,应该有2000万左右的收入。
几乎可以肯定,正常情况,只要法院判离,那么张宁益便可能从马琳处分割到约100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体坛明星们往往身价不菲,感情危机似乎也多过了常人,于是,在他们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泰森曾被称为“印钞机”,但在高额的离婚费前这台印钞机也会卡壳;乔丹和胡安妮塔曾是模范夫妻,但一笔巨额分手费足以让妻子了断17年的恩爱……放眼体坛,泰森、乔丹又何止一二,离婚绝不仅仅因为荷尔蒙分泌过盛,其背后我们看到的分明是金钱至上。
NBA巨星乔丹为离婚损失了高达8000万美元(资料图)
2007年1月1日,乔丹和妻子朱厄尼塔通过律师发表的声明中称:“乔丹和朱厄妮塔决定友善地分手。他们17年的婚姻于今天结束。”二人于1989年7月结婚,因为朱厄尼塔怀上了乔丹的孩子,但二人婚后不久就开始谈判婚后协议,最终经过了18个月的谈判,1991年2月,乔丹签署了一份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的婚后协议。
其实,2002年乔丹夫妇就曾提出过离婚,但最终和解。世界最权威的财富杂志《福布斯》估计,乔丹最终为17年的婚姻支付给朱厄妮塔超过1.5亿美元的赔偿,虽然这不足他在婚姻期间获得的3.5亿美元财产的一半,但也足以将他推上十大“最贵离婚”排行榜的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