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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警方目前正采用高压态势打击赌球这一足球圈里的顽疾,但是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赌球的隐秘性极强,证据难找,恐怕很多赌球案件都无法最终被定罪量刑。
更有长期从事赌球的参与者坦言,为逃避打击,赌球都采用现金支付。
参与者
现金交易为不留证据
几经辗转,记者终于联络上了一名长期从事赌球活动的参与者李显。
李显年纪不大,辽宁海城人,此前曾跟随过一名专门做球的老板,负责为老板开车并传递一些信息。
“给球队的钱,老板绝对不会用银行卡进行存取或转账。”李显说。
“老板知道,认定是否为赌博最关键的是证据,如果在银行转账会留下证据,一旦翻船,银行的交易记录就是定案的依据。”李显解释说。
李显说,2006年在辽宁有一场比赛,当时他深夜押送200万现金去球队驻地:“200万现金装在一个麻袋里,到驻地后我给球队领队打电话,他开着车来到我的车后面,直接打开后备厢把那个麻袋装了进去。”
对眼下这场足球扫赌风暴,李显坦言:“我不看好,很多的做球都没有证据,恐怕不好定案,真正做球的都会发现翻船的都是把钱放在银行里转来转去的傻瓜!”
知情人士
没交易记录无从下手
据知情人士说,到目前为止,警方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搜集证据:“但是很多的赌球都不好取证。”
这名知情人士介绍说,由于我国始终遵循着重证据的司法原则,因此即便有被抓捕的涉案人员交代了自己参与赌球的情况,但是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单凭口供是无法认定的。
“比如说,嫌疑人交代了自己在做球的时候给了球队领队300万元,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过去的,我们直接查银行交易记录就可以,这样再加上嫌疑人的口供,我们就可以认定领队参与赌球。”这名知情人士说。
“但实际情况是,嫌疑人是通过手下把现金送去,而他收来的赌资也是现金,领队也不可能给他打收条。这样的案件我们只好先拿下嫌疑人口供,再秘密控制其手下,拿下口供后再控制领队。如果领队不认,案件就很难定。”这名知情人士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