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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上周一本报报道足协准备将下放管理权和经营权给一家公司后,尽管处于世界杯热潮之中,但是还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最近一周,足协内部、俱乐部、体育局、联赛赞助商和电视台等多方人士也都对此十分关心,但是足协至今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性的措施,一切都在观望之中。
政策讨论成了时髦
现在很多中超俱乐部都格外关心具体的改革措施究竟如何,一些俱乐部老总之前都没有得到任何相关的信息,因此看到报道后都相互打听,还有的老总把电话打到了足协询问相关的情况,但是足协领导要求在具体政策未出台前不能随便发表相关看法,因此很多俱乐部也只是从媒体上得到消息,但是很多俱乐部老总们都对转让给一家公司表示了不解。
一名老总还表示:“按照足协的章程,俱乐部才有对重大决策表决的权力,但是我们现在都还不知情。”现在中超公司是唯一可以经营中超联赛商务的授权公司,如果中超联赛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运作的话,那么中超公司的章程便成了一纸空文。
其中在中超公司章程的第二条规定:“中超公司由中国足球协会及各中超足球俱乐部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依法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显然转让中超联赛给一家新的公司,如此重大的决策,俱乐部当然要在其中享受其表决的权利,只是现俱乐部甚至包括中超还对此一无所知,记者试图采访中超公司相关人员但是都遭到了拒绝。据悉,韦迪也对外表示“中超联赛的事情还是会由俱乐部的做决定”,或许这会让一些俱乐部吃下定心丸。
中超公司章程同时也是在工商局注册的,要修改公司章程也要有更多的手续和程序要履行,要修改章程同样需要俱乐部所有股东的认可,这是足协酝酿改革的前提条件,俱乐部目前高度关注着足协在此事上的一举一动。
另外联赛冠名、赞助商和电视转播商都表示会根据新的改革举措做出调整,目前中超联赛的赞助商中,都是与中超公司签订的赞助合同,其中倍耐力的冠名权、上海文广的电视转播权、耐克的长约等等将延续到未来两年到10年不等。都一旦更改公司,那么赞助商也有权做出新的选择,是延续还是终止合同,如果单从《公司法》而言,这是中超公司违约在先,现在赞助商也都在观望之中,也没有能够表明明确态度。
面对巨变外冷内热
在本报报道了中国足协准备外包中超之后,见诸报端的俱乐部反应并不多,在本报的采访中,多名俱乐部老总以不知道实情为理由并不愿意表态,而河南、青岛、山东和陕西等俱乐部,虽然发表了相关的看法,表示了热烈的关切,并且无一例外地表明中国足球的改革从长远来看是件好事,但涉及到具体的事宜,这些俱乐部的表态则极为谨慎,“在具体的操作尚未清楚之时,这个时候真的不便说什么。”一名老总告诉本报记者。
不便说什么,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有消息表示,本次中超外包,并非中国足协一意孤行,而是在中国足球整体大环境下出台的措施,是中国足球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在这个变革的时期,作为俱乐部的力量相对渺小,至于他们非常关注的实质性措施上,目前并没有详细的计划,所以各俱乐部反而无法表态。“谁都知道中国足球要进行大的变革了,但这偏偏又是最没有方向感的时候。”一名俱乐部老总告诉记者。
根据本报的了解,中国足协在探讨中超外包的时候,并不是完全没和俱乐部打招呼,相反,一些重要的俱乐部投资人(未必是俱乐部总经理),中国足协曾经详细了解过他们的意见。问题在于,了解这一事件的人,反而更加缄默,只有一名知情者透露:“目前这一件事情,的确很靠谱。”
中超俱乐部的人士也承认,打假扫黑的背景也是俱乐部表态谨慎的另外一个原因。
和俱乐部外在反应冷淡不同,俱乐部内在的反应是非常热烈的。在本报刊发了中超外包消息之后,多名老总主动致电本报记者或者负责人询问具体的事宜,他们详细询问了消息的来源、具体的措施等事宜。
一名老总告诉本报记者:“在这个事情上,我和多个俱乐部老总进行过沟通,大家的反应还是非常强烈的,说到底这是关系到各家俱乐部切身利益的事情,只是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俱乐部更关注的是事件本身,反而是媒体和舆论导向,被放置相对较低的位置,现在的改革,不是振臂一呼就可以完成的。”
记者从足协方面了解到的消息也表明,中超外包消息披露后,足协方面的人士也不断接到各俱乐部的电话。“俱乐部真正关心的是俱乐部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他们表达了希望能够获得足够尊重的意见。”这也是韦迪在外包消息披露后转而表示“中超外包的事情各俱乐部决定”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