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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前足管中心官员极可能在明年初被起诉的消息,让中国足坛反腐案再起波澜。不论是此前被认为外行搞不好足球的谢亚龙,还是一度被认为是中国足球新领路人的南勇,如今都因欲堑难填而极可能成为阶下囚。只是,除了他们自掘坟墓外,还有谁曾为他们“挖坑”呢?
前段时间,一位足球元老曾经说过,“‘小四’(蔚少辉的绰号)是年维泗指导提拔上来的。从前的他根本不是这样,年老对他的教导也很严格。他怎么会走到这步呢?”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行贿,自然没有受贿。在惩治落网的前足管中心的高官时,那些曾经行贿的人更不能轻易放过。只有堵住中国足坛的“黑金”源头,才能确保不再出现“北勇”、“东勇”,“谢亚虎”、“谢亚豹”。另外,法律条款在面对类似行为时也应更为完善。
记得2003年,“黑哨”龚建平被逮捕时,对他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便引起不小争论,最终龚建平以“商业贿赂罪”被收监。7年过去了,如今中国足坛反腐波澜更盛,但人们却发现依然没有具体法律条款来惩治足坛“硕鼠”,好在谢亚龙和南勇等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定罪时能套用受贿罪和渎职罪等罪名。不过,法律上对于操纵比赛行为的“零条款”依然给人们敲响警钟。只有完善的法制,才能更好地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