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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武警天津总队、区县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体育社团。
三、竞赛日期、地点:
各项比赛将于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在我市的市体育局直属场馆、区县体育场馆、行业系统体育场馆及社会健身场所举行。
四、竞赛项目:
1.普通项目(43项):足球(五人制)、篮球(三人制、定点投篮)、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长跑、游泳、定向、攀岩、山地多项、铁人三项、自行车、汽车障碍、花毽、风筝、健美、体育舞蹈、健美操、健身气功、轮滑、龙舟、中国式摔跤、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讯、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汽车模型、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五子棋、国际跳棋、桥牌、竞技麻将、信鸽、电子竞技、毽球、门球、跆拳道、太极拳剑。
2.群体项目(8项):集体、个人跳绳、拔河、手扑球、华牌、广播体操、健身排舞、健身柔力球、健身腰鼓。
3.残疾人项目(5项):田径、乒乓球、游泳、羽毛球、举重。
4.天津市趣味运动会另行制定竞赛规程。
五、竞赛分组:
1.青少年组:甲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3岁以下。
乙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3—17岁。
2.成年组:甲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8—40岁。
乙组:男子组年龄为41—59岁,女子组年龄为41—54岁。
3.老年组:男子组年龄为60—69岁,女子组年龄为55—65岁。
4.领导干部组: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或相当于此级别的其他行业部门干部。
5.部队官兵组:驻津军事院校及各部队的官兵。
6.外来务工人员组:各行业系统外来务工人员。
7.残疾人组:设立盲、聋、哑、肢体残疾及特奥竞赛组。具体竞赛分组、级别划分办法,将按残疾人体育竞赛的惯例执行。
六、各组竞赛项目:
1.青少年组竞赛项目(28项):足球(五人制)、篮球(三人制、定点投篮)、乒乓球、羽毛球、长跑、定向、攀岩、山地多项、花毽、风筝、体育舞蹈、健美操、轮滑、中国式摔跤、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汽车模型、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五子棋、国际跳棋、电子竞技、毽球、跆拳道、集体跳绳。
2.成年组竞赛项目(45项):普通项目(37项)(除高尔夫球、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汽车模型6项外)和群体项目(8项)。
3.老年组竞赛项目(22项):乒乓球、网球、羽毛球、
台球、游泳、花毽、风筝、体育舞蹈、健身气功、中国象棋、围棋、五子棋、桥牌、竞技麻将、信鸽、门球、太极拳剑、华牌、广播体操、健身排舞、健身柔力球、健身腰鼓。
4.领导干部组竞赛项目(10项):乒乓球、网球、羽毛球、保龄球、高尔夫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华牌。
5.部队官兵组竞赛项目(8项):足球(五人制)、篮球(三人制、定点投篮)、乒乓球、羽毛球、长跑、中国象棋、集体(个人)跳绳、拔河。
6.外来务工人员组竞赛项目(8项)篮球(三人制、定点投篮)、乒乓球、羽毛球、长跑、中国象棋、集体(个人)跳绳、拔河、华牌。
7.残疾人组竞赛项目(5项):田径、乒乓球、游泳、羽毛球、举重。
七、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健身大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健身大会的各项比赛。
2.代表团(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院校、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团(队)参加本届健身大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团(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
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代表团(队)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参赛运动队设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
3.各社会健身俱乐部等可以组队参加比赛,个人项目竞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但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4.各项比赛参赛人数、队数的规定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竞赛规则。
5.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将于2011年3月28日起,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
6.各单项竞赛规程将于2011年3月28日之后,陆续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下载使用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八、报名办法: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参加比赛项目报名表》,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马宝起、王晖
联系电话:23317178
传真电话:23317278
移动电话:13920615665、15822559099
电子邮箱:29171315@qq.com
2.第二次报名:各代表团(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原则在比赛开始前30天报名,并按规定提供参赛资格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组委会将于各项竞赛报名截止后10日内,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单项竞赛组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九、竞赛办法:
1.各比赛项目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健身大会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竞赛的具体办法由各单项竞赛组委会制定。
3.各项目竞赛的场地和竞赛器材由各单项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其必须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4.本届健身大会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均由各单项竞赛的承办单位和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十、录取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
发奖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集体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3名颁发
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3.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组委会统一制作。
4.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评选办法附后。
十一、其他:
1.各代表团、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教育。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各代表团(队)发生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问题,取消该项目成绩,同时取消该代表团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