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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无线电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1年7月13-16日
(2)竞赛地点:天津市蓟县
四、竞赛项目(1)团体赛:甲组:综合通信团体赛
乙组:综合通信团体赛
(2)个人赛:甲组:综合通信个人赛
乙组:综合通信个人赛
五、竞赛分组甲组:男子、女子组(13周岁以下)
乙组:男子、女子组(13—17周岁)
六、参赛办法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可报名参加运动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参加本项目的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运动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参赛运动队设领队和教练员。本项目竞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3)各代表队设领队一人、教练一人和各组别男、女各2名运动员组成。
4)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将于2011年3月28日起,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
七、报名办法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代表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报名表》,于2011年3月10日—3月30日在北方网体育频道报名;第二次报名:各代表队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报名表统一报至天津市无线电运动协会(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后院天津科技创业大楼二楼。邮编:300192,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7897579;电子邮箱:tjrsa@yahoo.com.cn)。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身份资格的证明资料。
2、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后10日左右,在北方网体育频道公示的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竞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
八、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业余无线电台对讲机通信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竞赛的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其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3)本届运动会本项比赛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天津市无线电运动协会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九、录取奖励办法1、个人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团体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3、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十、其他1)各代表团、队赛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无线电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1.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无线电通信项目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