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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门球协会
三、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2011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天津市东丽区老干部局门球场
四、竞赛项目:门球团体赛
五、竞赛分组:老年组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健康,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全民健身大会门球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全民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各门球分会、会员队的队员等。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参赛队人员组成:须有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队员5——8名(如教练兼队员需包括在8名队员之内)
七、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队于2011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门球比赛项目报名表》到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13312042380 电子邮箱:ZYD_YX@126.COM
2、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7月31日前将统一报名表报送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杨锡和、联系电话:13072298751 胡宝章、联系电话:13752084348
叶连起、联系电话:81215351 张 毅 联系电话:13312042380
3、报名表须填写清楚、字迹工整(尽可能用机打)并加盖单位章、医务章,安全责任自负。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2009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附则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和本届大会的有关规定。(如2011年中国门球协会出台新的规则与裁判法,则执行新规则与裁判法)
2、具体竞赛办法,根据报名参赛队数,采用预赛、复赛、决赛的办法进行。预赛、复赛分组循环,决赛办法另定。
3、门球赛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要整齐一致、着平底运动鞋。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教练员、队长在比赛场上必须佩带相应的标志。运动员号码布自备。
4、全民健身大会门球赛裁判员、仲裁、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人员由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九、录取奖励办法:
1、门球竞赛录取前八名运动队。1至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至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2、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组委会统一制作。
3、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十、其他:
1、各代表队及个人的参赛经费自理。
2、各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的教育。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各代团
(队)发生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问题,取消成绩,同时取消该代表队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3、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期间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队或个人负责。
4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领队会召开时间:
领队会于2011年8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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