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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1年6月18日——26日(利用两个周末时间进行比赛,其中18-19日为预赛,25-26日为决赛)
2.竞赛地点:天津奥体中心(水滴体育场)外广场
四、参赛办法:
1.车手资格: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执照者,年龄限定:男性18岁—59岁,女性18岁—54岁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比赛。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比赛。每名车手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本项目竞赛设置车队杯和车手杯两项比赛,参加以上两项比赛的车手均应到代表团(队)报名,并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2.本项比赛报名总人数限500人,参赛队数限定为20个队,每支参赛队限10人(5人以上即可组队),男女不限。
五、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报名:各代表团(队)于201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将报名表统一报至市汽摩运动协会(南开区水上北道38号增1号爱丽园公寓二楼,市彩票中心旁),联系人:周圣明,联系电话:23539076、13512070157。电子邮箱:tjamsa@vip.sina.com
2.参加本项比赛的车手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报名表:
(1)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2)汽车驾驶证复印件(驾驶类型不限);
六、竞赛办法:
1.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国内汽车场地比赛通则》。
2.本次比赛的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3.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推选的国家汽摩运动等级裁判员执法,仲裁,竞赛组织人员由市汽摩运动协会选派并报市体育局审核。
七、奖励办法:
1.车手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车队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3.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运动队。
八、其他规定:
1.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及个人的参赛经费自理。
2.车手需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险。比赛中车手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
附件下载:
1.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汽车障碍比赛竞赛规程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