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1年6月25日、26日
2、竞赛地点:天津体育学院攀岩场
天津实验中学攀石场
四、竞赛项目:比赛设攀石赛、人工岩壁难度、人工岩壁速度三项,分设以下15个小项:
青少年组甲组:人工岩壁难度、速度,攀石
青少年组乙组男子:人工岩壁难度、速度,攀石
青少年组乙组女子:人工岩壁难度、速度,攀石
成年组甲组男子:人工岩壁难度、速度,攀石
成年组甲组女子:人工岩壁难度、速度,攀石
五、竞赛分组:
青少年组甲组:13岁以下
青少年组乙组男子:13—17岁
青少年组乙组女子:13—17岁
成年组甲组男子:18—40岁
成年组甲组女子:18—40岁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健身大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参加本届健身大会的各项比赛。
2、代表团(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院校、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俱乐部等为单位组成代表团(队)参加本届健身大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团(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代表团(队)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参赛运动队设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
3、各个代表团(队)限报一个代表队,各参赛运动队设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2男2女。本项目竞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4、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将于2011年4月19日后,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
七、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代表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攀岩赛报名表》,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处;第二次报名:各代表团、代表队于比赛开始前30天报名,将报名表统一报至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A1-82号(联系人:李宗会、钱纪,联系电话:15332171777、13672146162,电子邮箱:ch51pa@126.com)。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
2、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后10日内,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攀岩竞赛组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八、竞赛办法:
1、攀石赛分预赛、决赛,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排名赛
2、人工岩壁难度分预赛、决赛,预赛前16名进入决赛。
3、人工岩壁速度分预赛、决赛,预赛(排名赛)前16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淘汰赛
4、比赛规则参照国际规则执行,由天津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参照国际攀岩联合会(IFSC)的规则制定。
5、竞赛场地和竞赛器材由攀岩竞赛组委会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其必须符合攀岩竞赛规则的规定。
6、本届健身大会本项比赛的裁判员、仲裁、定线员由天津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九、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成绩证 书、奖牌。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根据个人成绩积分评定团体成绩,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 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3、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十、其他:
1、各代表团、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教育。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各代表团(队)发生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问题,取消该项目成绩,同时取消该代表团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2011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