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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网球运动中心、天津市网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1年8月20—21(团体)、27—28日(单项赛及领导干部组比赛)
2、竞赛地点:市网球运动中心
四、竞赛项目
1、成年甲组:男子、女子团体;男子、女子单打、双打。
2、成年乙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
3,老年组:;男子,女子双打
3、领导干部组:男子、女子双打
五、竞赛分组
1、成年组
甲组:男子、女子组(18—40岁)
乙组:男子组(41—59岁),女子组(41—54岁)
2、老年组
男子组(60—69岁) 女子组(55—65岁)
3、领导干部组:党政机关的副局级以上或按有关规定相当于此级别的其他部门干部。
分组:49岁以下,50—59岁,60—69岁,70岁以上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自2010年至今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比赛。市专业运动队的运动员、市体育学校的学生谢绝参加本项目的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运动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普通乙组4人、甲组4人,领导干部组人数不限。本项目竞赛单项比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4、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将于2011年4月20日起,在北方网体育频道( sports.enorth.com.cn )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
七、报名办法
1、各代表团、代表队或个人认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网球比赛报名表》,于2011年7月18—22日,25—29日将报名表发送至天津市网球运动协会邮箱:tjwangxie@yahoo.com.cn,并进行电话确认;现场报名地址:南开区复康路九号市网球运动中心新网球馆内,联系人:程永丽,联系电话:23356266。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有效证件谢绝报名)。
2、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后10日左右,在北方网体育频道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竞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八、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九、竞赛办法
1、团体比赛,每个团体由二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每个团体至少有三人以上参加,二个单打必须由二名运动员出场,并只允许其中一人兼双打比赛。出场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在公开场合交给首场比赛主裁判。
2、团体比赛中如双打需要更换名单,应在第二场单打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并提交变更名单,超过时间,不予更换。
3、男女团体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八名。第一阶段中,每个团体须打满三场,第二阶段的淘汰赛先获得两分的代表队为获胜方,即比赛中前两场单打比赛已决出胜负关系的,双打不再进行。
4、团体比赛的循环赛按净胜场次多少决定名次,如相等按净胜局数,再相等按分数,如分数也相等则抽签决定最终名次。
5、团体比赛及单项比赛均采用六局决胜制及无占先的办法,局数5:5时需连胜两局,局数6: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抢七)。领导干部组的双打比赛采用一盘决胜制的办法,局数5:5时需连胜两局,局数6: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
6、在比赛中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将对运动员进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一分,第三次罚一局,第四次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严重违纪可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7、双打比赛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应一致,底色相同。
8、本届运动会本项比赛的裁判长、裁判员、仲裁人员由天津市网球运动协会组委会选派,报天津市体育局审核。
十、录取奖励办法
1、团体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2、领导组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3、单项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4—8名颁发成绩证书。
4、组委会评选道德风尚运动员、运动队。
十一、其他
1、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及个人的参赛经费自理。
2、各代表团、运动队应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取消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3、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其本人负责。
4、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网球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网球竞赛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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