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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全民健身促进会、天津市妇女体协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28 --29日上午8 : 00
2、地点:天津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四、竞赛分组、年龄、运动员
成年组:
甲组:男子、女子、男女混合组。年龄均为18---40岁。男子、女子组运动员各为3人。男女混合组运动员为男队员1人;女队员2人。
乙组:男子、女子、男女混合组。男子组年龄为41---59岁,女子组年龄为41---54岁。运动员各为3人。男女混合组年龄同上,运动员为男队员1人;女队员2人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运动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各项比赛。
2、各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代表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项比赛。
3、参赛运动队设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3人,替补运动员2人。
4、以自愿为原则,身体健康并征得医务部门同意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六、报名办法:
1、参加比赛的代表队要认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手扑球比赛项目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和医务公章(无医务公章无效),按规定提供相关身份资格的证明资料。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天津市妇女体育(联系人:史小文,联系电话:83605947;蓝捷:13821628185)。
2、各代表队可登陆北方网体育频道,天津妇女网,下载报名表,也可网上报名。
3、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将于各项竞赛报名截止后10日左右,在渤海网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手扑球竞赛组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
七、竞赛办法:
按组别抽签比赛。采取循环制。
八、录取奖励办法:
1、各组报名队在10个队以上录取前7名;10个队以下录取前6名。分别奖励奖杯、奖牌和成绩证书
2、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运动队
九、其他:
1、本届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运动队的参赛经费自理。
2、各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3、决赛中对裁判判罚如有异意,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并上缴申诉费50元,胜诉申述款还申诉人;败述申述款交大会,一经仲裁委员会裁定,凡不服从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5、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手扑球运动学会。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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