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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比赛于2011年8月至10月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7月31日前报名时公布通知。
四、竞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领导干部组只进行单打)
五、竞赛分组:
1.青少年组:甲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3岁以下。
乙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3—17岁。
2.成年组:甲组:男子、女子组年龄为18—40岁。
乙组:男子组年龄为41—59岁,女子组年龄为41—54岁。
3.老年组:男子组年龄为60—69岁,女子组年龄为55—65岁。
4.领导干部组: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或相当于此级别的其他行业部门干部。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健身大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健身大会的各项比赛。
2.代表团(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院校、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团(队)参加本届健身大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团(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
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代表团(队)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参赛运动队设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
3.各社会健身俱乐部等可以组队参加比赛,个人项目竞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但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4.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将于2011年3月28日起,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
5.各单项竞赛规程将于2011年4月25日之后,陆续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下载使用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七、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各代表团(队)于比赛开始前7月31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报到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田 婕、吴春健
联系电话:24148820
传真电话:24146611
电子邮箱:ctta2009tjbm@sina.com
2.组委会将于各项竞赛报名截止后10日内,在北方网体育频道(sports.enorth.com.cn)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单项竞赛组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本届健身大会的有关规定。
2.团体和单打比赛根据情况采用分组循环或单淘汰的比赛方法。
3.比赛使用批准的白色比赛用球。
4.本次比赛不执行一分钟暂停的规定。
九、录取奖励办法:
1.单打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团体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十、其他:
1.各代表团、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教育。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各代表团(队)发生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问题,取消该项目成绩,同时取消该代表团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个人负责。
3.比赛裁判长、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承办单位和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4.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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