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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航空运动协会
三、竞赛项目:
1遥控特技模型飞机(P3A—2规定动作)
2遥控直升机趣味飞行
3红外遥控电动直升机室内障碍飞行
4无线遥控电动直升机室内障碍飞行
5电动自由飞模型飞机(飞行小子)留空时间比赛
6橡筋动力模型飞机(红雀)留空时间比赛
7弹射模型飞机(小飞龙)留空时间比赛
8手掷模型飞机(小飞侠)直线距离比赛
9伞降模型火箭(东风一号)留空时间比赛
10带降模型火箭(神箭)定点着陆比赛
11电动线操纵飞机(雏鹰)基础飞行比赛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
2011年7月16日进行1、2项;
2011年7月23日进行3、4项;
2011年7月24日进行5—11项。
2、竞赛地点:待定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1、成人组(1、2项)
2、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3—11项)
3、中学男子组、中学女子组(3—11项)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10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可报名参加运动会的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健身大会。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3—11项目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七、报名办法:
1、每队可设领队一名,教练一名。
2、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参赛。
3、各代表团、代表队将电子版参赛报名表(附件1)、运动员电子照片于2011年6月20日前发送到天津市航空运动协会邮箱:tianjinhangxie@163.com;7月1日前各队将报名表打印加盖公章,报天津市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李军电话:13820254193.
4、组委会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审定确认并办理参赛证;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竞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比赛时需出示参赛证,遗失不补办。现场不予办理证件。
5、本次比赛一律不收报名费,各队器材费、食宿费,差旅费自理。
八、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5年版《航空模型竞赛规则》和《天津市青少年航空模型竞赛规则》,竞赛委员会有权根据比赛时的气象情况临时修改竞赛规则。
2、1—4项目不限定器材,5—11项目的竞赛器材由航空运动协会指定,运动员必须在参赛模型上标注自己的姓名,模型主要部件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3、本届运动会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天津市航空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九、录取奖励办法:
1、各单项、各组别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运动队。
十、其他:
1.各代表团、队赛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航空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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