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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天津市河西区体育局、滨海新区大港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1年待定
2、竞赛地点:滨海新区大港轮滑场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青少年男子甲组(6—13岁):300米个人记时赛;500米公开记时赛
青少年女子甲组(6—13岁):300米个人记时赛;500米公开记时赛
青少年男子乙组(13—17岁):300米个人记时赛;500米公开记时赛
青少年女子乙组(13—17岁):300米个人记时赛;500米公开记时赛
成年男子甲组(18—40岁):500米公开记时赛;1000米公开计时赛
成年女子甲组(18—40岁):500米公开计时赛;1000米公开计时赛
成年男子乙组(41—59岁):500米公开记时赛;1000米公开计时赛
成年女子乙组(41—54岁):500米公开记时赛;1000米公开计时赛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资格,2009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可报名参加运动会的比赛。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参加本项目的比赛。
2、代表队:一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界运动会。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参赛运动队设领队和教练员。本项目竞赛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3、每单位可设领队1人、教练1人,每项限报2名运动员。
4、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将于2011年5月9日起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材料。
六、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队)填报《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报名表》,于2011年5月10日—6月10日在河西体育局报名;第二次报名:各代表队于7月1--10日报名,将报名表统一报至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原则在比赛开始前30天报名。
网上报名一式两份发至报名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无电话确认,错报、漏报均由个人负责。
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马捷敏13102113849,邮箱hongjing2233@163.com;联系人:王一博13920813119,邮箱wangyiboboy66@163.com
2、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后10日左右,在天津轮滑协会网公示的运动员名单(公示5天),供社会监督运动员的资格。对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竟委会颁发《运动员参赛证》。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全国速度轮滑竞赛规则》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竞赛的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其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3、本届运动会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八、录取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组委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九、其他
1、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及个人的参赛经费自理。
2、各代表团、对赛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3、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队单位或个人负责。
4、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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