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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时间的谈判毫无进展,昨日湖北中博俱乐部终于失去耐心,正式宣布放弃挽留周燎的愿望,这意味着即日起,周燎成为自由身,他与湖北队的缘分就此走到尽头。
周燎与湖北队的合同去年年底就已到期,但根据中国足协相关规定,湖北队仍拥有优先签约权。于是,在中博入主湖北队后,便与周燎开始就新的工作合同进行谈判。
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绩效工资。俱乐部方面提出将周燎月薪的30%列为绩效,只要周燎今年出场率达到70%,就可拿到这一部分;二是签约年限。俱乐部希望至少两年。对于这两点,周燎均持异议。
从年初至今,俱乐部与周燎的谈判成为马拉松,其间俱乐部想了不少办法,再三做工作,希望能够打动周燎,但所有努力均告失败。终于,俱乐部方面失去耐心,于昨日通知周燎离队,并告知下月中旬二次转会期间,周燎可以自寻出路。
对于目前的结局,俱乐部方面表示十分遗憾,但又无可奈何。具体负责签约的俱乐部副总李昊介绍了其中的一些细节。
李昊说:“首先,周燎新合同的工资与去年相比没有降低,只是要求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这也是时下各企业的通行做法。去年周燎出场率为80%,今年我们降到了70%,而且前六轮联赛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今年周燎只要出场14场,他就可以拿到全额工资。同时,我们希望周燎能够至少签两年。”
在谈判中,周燎提出,对于俱乐部提供的合同,自己只愿签一年。对此,俱乐部再做让步。李昊说:“我告诉周燎,非常理解他想到更高水平联赛发展的心情。俱乐部的意思是先签两年,下赛季如果有球队希望引进他,俱乐部只要求80万元的转会费就一定放人,超出80万的部分归周燎自己所有,双方还可以补签一个书面协议,但周燎仍不同意。”
李昊透露,为了打破谈判僵局,他甚至找到某经纪人,推荐周燎去韩国K联赛试训,但种种努力都未能改变周燎的想法。
周燎:新合同条件苛刻
对于俱乐部的说法,周燎昨日表示:“俱乐部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其实,我只是要求按去年的合同办事。这不是我让不让步的问题,而是俱乐部违约。”
周燎说:“我的合同去年底就到期了。新合同我签了,我就继续是俱乐部的人,不签的话,我就是自由身。”
周燎认为,俱乐部开出的条件很难接受,他说:“70%的出场率太苛刻了。我受伤么办?停赛怎么办?今年锋线都是外援在打,我如何保证出场率?”“其实我不想走,但现在是必须要走了。”周燎昨天这样说,“现在找我的俱乐部很多,一个星期内自有结果,联赛间歇期我就会转会。”
据了解,周燎未来的去向很可能是中超球队天津泰达。前段时间周燎曾私下赴津,通过昔日国青队主帅刘春明与天津队有过接触。
如果不是足球,周燎的经历不过是职场中最常见最普通的一个例子。但因为与职业足球有关,就有了不同的意义。
即使是被俱乐部通知离队,周燎也应该感到幸运。他着实是赶上了好政策、好时候。因为从这两年起,中国足协在逐渐修改国内球员转会规定,使其与国际惯例和劳动法接轨。合同到期,球员与原俱乐部没有新合同,即成自由身。而在此之前,球员要换得自由身,至少得在家待业30个月。当年冯志刚为了转会前卫,硬生生在家歇了两年。两年时间,对于职业球员往往是难以承受的风险。很少有人能两年不训练不踢球,还保持水准的。过去的十多年职业化过程中,自由身曾是一种奢望。但周燎只等了半年,就得到了自由。
从某种意义上说,分手对湖北队和周燎都是好事。湖北队不可能为周燎一人破例,打破工资的平衡和签约原则。答应周燎,对其他已签约的球员是种不公平,这对休息室里的和谐是致命的。现在,他们可以专心于自己的联赛了。对周燎而言,他可以重新开始,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如果他付出足够多,而且运气足够好,他还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对于球迷来说,这也未尝不是好事。借用当年邓卓翔、荣昊离队时,省足协一位领导的话说:“不管他们到哪去,代表哪家俱乐部,他总是中国球员,都是为中国足球效力。”如果周燎真的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对中国足球也是件好事。从这个角度说,对这种分手,大家都可以用一种快乐的心态来看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