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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国玺)除了4名“黑哨”外,丹东市中院昨日还对其余涉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在昨日对吕锋的一审宣判中,丹东市中院认为吕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另外,前中超公司业务副总监杨峰和前中超公司工作人员张祖建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张祖建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单位众一公司、该公司前执行总监孙杰和该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李东红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众一公司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孙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李东红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