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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随着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法槌落下,中国足坛反赌扫黑风暴第一批审理的案件一审全部宣判完毕,与16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仅耗时几十分钟就结束宣判过程不同,昨天39名涉案人员的宣判进行了一整天。
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被判有期徒刑12年,成为到目前为止这次反赌反腐案件中获刑最重的罪犯;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获刑10年6个月;原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宏涛和前谢菲联队的工作人员尤可为获刑较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当庭释放。
杨一民
职务: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犯罪事实:先后40余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
刑罚: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万元
由于杨一民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犯罪起点是10万元,最高可达死刑,因此昨天杨一民等原中国足协官员的判决结果要略重于16日的“四大黑哨”。出现在法庭上的杨一民戴着一副黑边眼镜,表情比较平静。在法官宣布判决结果之后,杨一民当庭表示不会上诉,杨一民的家人也对结果表示满意。其代理律师王树静也认为判罚量刑适当,体现了惩治只是手段,最终是要提高中国足球的水平。
张建强
职务: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
犯罪事实:先后24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73万元
刑罚:有期徒刑12年,罚金25万元
与杨一民一样,张建强同样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他的贪污金额比杨一民高,因此最终获得有期徒刑12年的惩罚,成为第一批一审判决中获得刑期最高的涉案人员。张建强本人对这一判决非常满意,当庭表示不会上诉。在法庭对张建强的宣判结束后,张建强如释重负,显得比较轻松。庭审结束时,他和旁听的妻子与女儿进行了一些简单的交流。
王珀
职务:前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总经理
犯罪事实:赌球、操纵足球比赛、诈骗,涉案金额123.1万元
刑罚:有期徒刑8年,罚金23万元
作为臭名昭著的“金牌做球人”,王珀先后担任5家足球俱乐部的经理,几乎在每一家俱乐部都有疑似假球的现象出现,被誉为中国赌球的“通天教主”。最终这位“通天教主”获得8年刑期。
作为此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被逮捕的第一人,王鑫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0万元。王鑫在法庭上比较镇定,身体和精神状态都还算不错。
原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李志民被判5年。与王鑫犯罪息息相关的前足协官员范广鸣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许宏涛
职务:原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
犯罪事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0万元
许宏涛在法庭上状态平稳,由于被羁押时间已有2年左右,因此许宏涛被当庭释放回家。原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尤可为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尤可为表示,今后只要法律允许,自己还想继续搞足球。在当庭释放之后,许宏涛小跑出法院,随后换上便装,乘车离开。
原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杜允琪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其他存在违法行为的俱乐部官员或者球员左文清、王守业、高珲、金光洙、沈刘曦、胡明华、吴晓东、杨旭、冷波、邢锐、谢彬、陈志农、刘彤、刘心斌、丁哲、杜斌、梁明、高峰、李丹、陈琦、谭旭、陈亮、姚幼明、孙晓鹍、张扬、杨向明、刘红伟、陈涛、杜涛、王伟家等以各自所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5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其中,对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同时被告单位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被告单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