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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2年6月12日
2、竞赛地点:河东区体育场(河东区津塘路52号)
五、竞赛项目: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8月8日正式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市民广播体操》
六、竞赛分组
1、成年组:年龄18-59岁(男女不限)
2、老年组:年龄60-69岁(男女不限)
七、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证明,2011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院校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广播体操比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团(队)的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会员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报名人数:参赛运动队设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30名。各区县体育局至少报送一支队伍参加比赛,届时,各区县选派一名主管群体副局长作评委;各代表团成年组、老年组限报一个队,且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兼报。
4、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播体操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将于2012年4月26日之后,在北方网体育频道( sports.enorth.com.cn )公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使用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八、报名办法:
各代表队于2012年6月3日前将报名表统一报到河东区体育局群体科(含电子版),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地址:河东区津塘路52号
联系人:陈光华 联系电话:24148382
电子邮箱:hdtyjywk@sina.com
九、竞赛办法: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市民广播体操》评分标准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2、竞赛的场地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由运动员自备,但其必须符合竞赛规程的规定。
3、本届健身大会的本项比赛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十、录取奖励办法
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如参赛队伍不足8支,1-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运动员成绩证书。
十一、其他
1、各参赛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教育,确保比赛顺利完成。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