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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排,中国排坛劲旅,四次获得女排亚俱杯冠军,九年八次问鼎联赛冠军并两次加冕全运会冠军。天津女排是一支永不言败的光荣之师。天津女排不仅是天津体育的一面旗帜,更是天津精神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体育系统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天津女排队歌。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全社会热爱奥林匹克运动,热爱天津女子排球队的音乐机构、院校、企业以及个人(下称“应征人”)。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8月20日。
2、从2012年6月20日起,应征人可向市体育局提交天津女子排球队队歌词、歌曲(可选任其一)作品应征方案。
3、征集截止日期后将对队歌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评选出1件作品作为最终作品。确定最终作品后召开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公布获奖作品,征集活动正式结束。
4、天津市体育局可以进一步组织专业人员修改歌词、歌曲作品。
5、费用:应征人提交作品不需交纳费用。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竞技体育的韵味,力求反映锐意进取、迎难而上、顽强拼搏、争创第一的天津女排精神;荣誉高于一切的时代使命感;充分体现天津女子排球队勇于面对挑战、敢于创新、持续发展的光荣传统。
2、歌曲节奏明快,旋律优美;歌词含义健康、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奥林匹克精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运动项目的队歌。
5、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提交作品:
1、填写歌词、歌曲征集表格。每位应征人应分别针对其提交的每份应征方案填写征集表格,并粘贴在相应的应征设计方案背后。
2、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
3、歌曲作品提交方式
(a)参选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可以选择CD形式);
(b)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c)参加者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参加者的通信联系方式。
4、提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天津市体育局组织处,邮政编码:300051。电话:23317254 。
五、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知识产权所有提交的应征方案不退还。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的相关规定确定。最终作品天津女子排球队将永久使用,在相关场合和载体中体现。
六、争议对本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议,天津市体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